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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利甲人約拿達再思家庭祭壇(王下10章)

耶戶從那裏前行,恰遇利甲的兒子約拿達來迎接他,耶戶問他安,對他說:「你誠心待我像我誠心待你嗎?」約拿達回答說:「是。」耶戶說:「若是這樣,你向我伸手」,他就伸手;耶戶拉他上車。(王上 10:15) 這裡記載當耶戶執行殲滅亞哈家的殺戮行動時,出現了一個人物,就是利甲人約拿達。他是誰?我們可以參考耶利米書卅五章的經文來做了解。 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所吩咐他子孫不可喝酒的話,他們已經遵守,直到今日也不喝酒,因為他們聽從先祖的吩咐。我從早起來警戒你們,你們卻不聽從我。(耶 35:14) 原來利甲族從約拿達開始吩咐子孫三不:不喝酒、不蓋房居住、不擁有葡萄園、田地和種子。約拿達的吩咐,他的子孫到了猶大國將滅亡時的王約雅敬時還是如此,若不是約拿達本身的身教,不可能可以堅持如此之久!這身教,就是家庭祭壇的典範! 利甲族立下約定的約拿達,就是後來加入選民信仰生活行列的基尼族(代上 2:55),他立下的約定到耶利米先知時代已經超過二百年,仍然代代相傳,堅持命令。「身教不是最重要的教育,而是『唯一』的教育」,換句話說,沒有身教的老師,即使是名師,也沒有影響力,沒有身教的牧者亦然。 今天我們有沒有吩咐孩子要一生遵守神的命令與聖經的教訓?我們吩咐了,自己有沒有堅持去執行遵命有福的生活?若是我們在信仰生活中還是會有時妥協,例如:偶爾不讀聖經也沒關係、偶爾安息日不去教會聚會,在家裡睡到中午、偶爾安息日和公司老闆打個小白球、這個月十一奉獻沒有獻上也無所謂...等,這時,還能期待我們的孩子可以像利甲族一樣世世代代堅守聖經命令嗎?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去對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說,耶和華說:你們不受教訓,不聽從我的話嗎?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所吩咐他子孫不可喝酒的話,他們已經遵守,直到今日也不喝酒,因為他們聽從先祖的吩咐。我從早起來警戒你們,你們卻不聽從我。我從早起來,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去,說:『你們各人當回頭,離開惡道,改正行為,不隨從事奉別神,就必住在我所賜給你們和你們列祖的地上。』只是你們沒有聽從我,也沒有側耳而聽。利甲的兒子約拿達的子孫能遵守先人所吩咐他們的命,這百姓卻沒有聽從我!(耶 35:12-16) By Isaiah Kao

何必不到期而死的猶大王亞哈謝(王下9章)

猶大王亞哈謝見這光景,就從園亭之路逃跑。耶戶追趕他,說:「把這人也殺在車上。」到了靠近以伯蓮的姑珥坡上擊傷了他。他逃到米吉多,就死在那裏。(王下 9:27) 讀經讀到這裡,有一種很無言的感覺,亞哈謝原本似乎命不該絕的。他是死於「順便」被殺,只因與罪的距離是零。 猶大王亞哈謝的母親是以色列王亞哈的女兒亞她利雅,外婆就是惡名昭彰的耶洗別。 亞哈謝效法亞哈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與亞哈家一樣,因為他是亞哈家的女婿(王下 8:27) ,結果神命以色列約蘭王的將軍耶戶執行殲滅亞哈家族的命令時,因為神給亞哈家可以悔改的時候已到,亞哈全家卻執迷不悟,於是神使耶戶叛變,開滿弓射穿約蘭王的鎧甲縫隙,箭從心臟穿出死亡,也命人把耶洗別從樓上推下來,屍身被狗吃到只剩下殘肢,無法下葬。然而,本來似乎與猶大王亞哈謝無關的殺戮行動,他卻因離火太近「順便」被殺。 不要行惡過分,也不要為人愚昧,何必不到期而死呢?(傳 7:17) 這段經文似乎可以說明這位運氣不好,死於非命的猶大王亞哈謝。因為他不行神的命令,又跟被神厭棄的亞哈家密切往來,就好像不願意遠離所多瑪蛾摩拉的羅得全家,如果最後還是沒有逃出來,分別為聖,最後將一起被燒滅。 最近聽到一些離火太近的人,神給他們幾十年的寬容,他們還是沒能離開,最後被火燒著了,發生了許多悲慘的不幸。我們總覺得:我離火雖然很近,但我不是「火」,應該沒事吧?箴言說: 因為妓女能使人只剩一塊餅、淫婦獵取人寶貴的生命。人若懷裏搋火、衣服豈能不燒呢?人若在火炭上走、腳豈能不燙呢?親近鄰舍之妻的、也是如此.凡挨近他的、不免受罰。(箴 6:26-29) 箴言這裡形容這些一生憑自己血氣、情慾行事、自以為是、濫用神所賜職權的人,在神眼中有如「妓女」、「淫婦」,像這裡的亞哈家族一樣,神雖沒立即刑罰,但不代表不罰,不可心存僥倖。然而因為妓女的特色就是嘴巴甜、誘惑人,愛在網路大放厥詞,很多無知的人在旁贊同與附和妓女與淫婦的行為,甚至在各樣會議、社群媒體聲援的,為妓女、淫婦指責神的工人的,這些與「妓女」、「淫婦」同行的,聖經說這些人如在 「懷裡搋火」 ,總有一天會引火自焚。這些人的罪雖不及死,只因你離罪太近,甚至 「在炭火上走」 ,怎能沒事? 想一想,我與罪的距離、夠遠嗎? 因為世上有許多迷惑人的出來、他們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這就是那迷惑人、敵基督的。你們要小心、不要失去你們〔有古卷...

饑荒時,留與不留之間(王下8章)

以利沙曾對所救活之子的那婦人說:「你和你的全家要起身往你可住的地方去住,因為耶和華命饑荒降在這地七年。」婦人就起身,照神人的話帶著全家往非利士地去,住了七年。(王下 8:1-2) 這裡記載書念的婦人在神人以利沙的指示下,帶著全家往非利士地躲避饑荒的過程。書念婦人值得效法的信心表現,是在一聽到神藉著以利沙的指示,饑荒還沒發生前就離開以色列地,聖經才會特別記載「住了七年」,而且極有可能在饑荒還沒結束之前,七年一到就回原來的地方去,因為神的命令是「七年」。我們在聽神的命令的態度上,有沒有辦法遵行得這麼「精準」?值得反思! 比較特別的是關於饑荒「留與不留」的問題。在創世記廿六章中,神要以撒遇到饑荒時「不准離開」本地,要「留下來」;但列王紀下這裡對書念婦人的指令是要「離開」本地,「不要留下來」。不准離開,是為了磨練信心,因為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要離開,是在磨練聽話,看人願不願意順服神的指令。 對今日信仰的應用而言,有人靠信心,生病不看醫生、不吃藥、不接受人為的治療,這是說得通的,也是普遍基督徒能理解的信心作為。但是,靠信心的人不能論斷去看醫生、吃藥、接受手術的人,也許這個人所遇到的醫療資源就是神所特別安排的,是神的恩典。然而,看醫生的信徒也不能論斷不看醫生、不吃藥、只靠禱告的信徒,因為或許神給他的功課就是要磨練信心也未可知!這時,也許醫療行為對他而言就不見得有用。 好比有一個故事這麼說:有一位基督徒遇到海難了,但是幸運的漂流到一個荒島上。他禱告神派天使來救他。結果先來了一架搜救直升機要救他,但是他沒有揮手或燒出濃煙做記號求救,所以後來直升機飛走了,因為找不到他的位置。然後又來了一艘輪船,也因他沒積極求救,輪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經過了。最後這位基督徒真的餓死了。他問神:怎麼沒垂聽他的呼求來救他?神說:有啊!他又問:可是他一直等到死都沒有天使來救他啊!神說:我派了直升機,你也不接受;派了輪船,夠大了吧!你也不接受,我就不理你了! 這故事似乎可以解釋,「留與不留之間」,沒有一定非得做、也沒有絕對不能做的事,唯一確定不變的只有「聽神的話」。這時,不心急發言,安靜等候神,然後動與不動、做與不做、留與不留,時候到了,神必指示! 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若在甚麼事上存別樣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們。然而,我們到了甚麼地步,就當照著甚麼地步行。(腓 3:15-16)

來吧!我們與王家報好信息去(王下7章)

在城門那裏有四個長大痲瘋的人.他們彼此說:「我們為何坐在這裏等死呢?........來罷、我們去投降亞蘭人的軍隊.他們若留我們的活命、就活着.若殺我們、就死了罷。黃昏的時候、他們起來往亞蘭人的營盤去.到了營邊、不見一人在那裏。........那些長大痲瘋的到了營邊、進了帳棚、喫了、喝了、且從其中拿出金銀、和衣服來、去收藏了.........。那時他們彼此說:「我們所作的不好.今日是有好信息的日子、我們竟不作聲.若等到天亮、罪必臨到我們.來罷、我們與王家報信去。」(王下 7:3-9) 這是一幕很戲劇化的史實,由天父真神策畫導演著,祂的不按牌理出牌,使原本絕望的選民、大獲全勝,使原本勝券在握的亞蘭人大軍,竟嚇得四處逃竄,落荒而逃。 其中的主角竟是「四個大痲瘋病患」,他們竟意外發現的救恩,原因竟是「活膩了」,想說既然要死,也要發揮剩餘價值,然後,要死就死吧!偏偏這神所精心安排的神蹟奇事,是被這幾位對人生絕望的大痲瘋所發現,且首先嚐得甜美滋味。 原本他們負氣想獨吞這美果,因為他們自從得病以來,已被人群摒棄,甚至被家人拋棄,但是後來他們良心自責,說: 「今日是有好信息的日子、我們竟不作聲.若等到天亮、罪必臨到我們!」 於是他們鼓起勇氣,即使人們不見得願意聽他們說的這大好信息。 今天我們不見得就是這四個大痲瘋的,但是我們卻已超越世人先嚐得這救恩的美果,也就是受洗歸入基督。此時若只是獨自享用, 「等到天亮」 ,也就是末日神的審判大日來到時, 「罪必臨到我們」 。所以我們要趕快去報這好信息,而且特別要去「王家」。 這「王家」,就是神預定要拯救的人,是在創世以前就已經蒙神揀選的人,也是耶穌口中的「主的羊」。這些人「必」相信救恩的福音,也是今天神命定我們要去傳福音的對象,因為耶穌說: 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裏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約 10:16) 這是說有「主的羊」,但是現在還沒進入真耶穌教會,這些「羊」,耶穌會「親自」領他們進來,也許是藉著我們的福音傳單、或是藉著我們的口傳,只要是主的羊、必聽主的聲音,不是主的羊必不相信。面對「非主羊」,我們也沒有人可以改變他們的基因,使他從不是主羊變成主的羊。好比這裡特別記載一位位高權重的軍長,看得到、卻吃不到,因為他不信,因為他不是主的羊。 耶穌說: 「只是你們不信、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約 10...

木頭沉、斧頭浮(王下6章)

神人問說、掉在那裏了。他將那地方指給以利沙看。以利沙砍了一根木頭、拋在水裏、斧頭就漂上來了。以利沙說、拿起來罷。那人就伸手、拿起來了。(王下 6:6-7) 根據亞基米德原理,木頭因為排開液體的重量可以大於木頭本身重量,所以會浮起來;斧頭是鐵製的,它排開液體的重量不足以撐起斧頭的重量,所以會沉。但是「斧頭是借來的」,令人聯想這借來的生命,就像之前不要少借的空器皿一樣,但在此,「沈下去」又令人想到「罪」的問題。 斧頭就像我們借來的生命,有一天要還給神。但是這樣的生命,天然就有罪,好像一但脫離人的手掉入水中,就「萬劫不覆」地沈下去。木頭這本來就會浮的物質,為了使那借來的、相對貴重的斧頭再次浮起來,只好被丟入水中。在神特別的旨意之下,這不該沉的木頭,卻沉了。而原本不該浮的鐵質斧頭,卻浮了。 「木頭沉、斧頭浮」是違反亞基米德浮力原理的,但是為了救恩,只好成就。 想起主耶穌以無罪的生命為我們而死,且死在「木頭上」,似乎在表徵那無罪的、在代替有罪的,因此無罪的要死(下沉),有罪的才能除罪(上浮),但這浮與沉之間,罪的代價就是死,想要浮起來、就必須要有人擔罪,要代替沈淪下去。 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那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 53:4-5) 那「受刑罰」是沉、「得平安」就是浮;「受鞭傷」是沉,「得醫治」就是浮。 沈下去的斧頭本來已經沒有希望了,沈下去就再也不能幫先知劈木材、蓋房舍,為主作工,這斧頭的生命從此告終,有如生命的殞落,若沒有遇見神,人生再輝煌燦爛,終究還是枉然!但是神為了使斧頭的價值再現,要讓因罪而沈淪的斧頭再次浮起,寧可砍下旁邊原本無罪的木頭,代替斧頭沈下去。 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 4:1-3) 今天我們因耶穌像木頭般的沈淪擔罪,我們這些鐵質的斧頭才能無罪浮起,得以再次被人拿起,成為有用的工具,因此 「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 ,所以當 「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 不要驕傲自大、自以為是,也不要動不動就要與人意見不合、結果沒有愛心、不知寬容別人,滿口指責,因此不願...

大能的勇士、只是長了大痲瘋(王下5章)

圖片
亞蘭王的元帥乃縵、在他主人面前為尊為大、因耶和華曾藉他使亞蘭人得勝.他又是大能的勇士、只是長了大痲瘋。(王下 5:1) 在距今約三千年前,以色列的敵國亞蘭國比以色列又強又大,身為當時強國亞蘭國元帥的乃縵,又在亞蘭國國王面前為尊為大,他又所向皆捷,是個大能的勇士,真的集三千寵愛於一身!但是聖經這裡的敘述很有趣: 「只是長了大痲瘋」 。 一般而言,大痲瘋在聖經中不是特定的一種病,而是泛稱所有會傳染的一切皮膚病,所以有很嚴重的,真的如今日醫學昌明所定義的大痲瘋,會腐蝕骨骼、造成截肢的重病,也包含很討人厭、一直掉皮膚屑,令人觀感不佳卻不至於致命的皮膚病。 乃縵身上的大痲瘋長怎樣?本章最後提到一位禁不起財富誘惑的神人見習生「基哈西」,因為貪圖乃縵帶來的巨額賀禮,聖經說因此這位基哈西受罰,染了原本在乃縵身上的大痲瘋, 「像雪一樣白」 。原文只有做 「像雪」 ,目前查考的結果都同意這是一種一直掉很白很白的皮膚屑的一種惱人皮膚病,但不致命。 人生有時會像這裡的乃縵元帥那樣,表面光鮮亮麗,但是難免有一些不完美。有時像這裡一樣,是神恩典的記號,好像一張救贖兌換券,逼乃縵因病來以色列國的撒馬利亞尋求耶和華真神的醫治,重點是因此認識真神。否則這位強大國家的大元帥,日理萬機,可能忙著交際應酬的乃縵,有何時間可以停下腳步,思考人生救贖的問題?還有,我這麼幸福、富足,還有什麼不足?這樣如此如何認識耶穌基督,甚至得蒙救贖? 「危機往往就是轉機」,那「美中不足」常常是神給的恩典記號,為要讓某個人、在某個時間點進入神的恩典中。若乃縵沒有這個病,持續坐好坐滿他人生勝利組的位置,有一天死後,再多的美名與財富帶也帶不走,最後只有在一聲嘆息中結束劃錯重點、一點都沒有什麼意義的人生。 即使信主之後,神還是會給「美中不足」的恩典記號,如保羅身上的一根刺,使保羅在他人生下半場,有神一路同在的事奉路上,因這一根刺提醒他「不要驕傲、榮耀歸主」。雖然很不舒服,但是他在神所賜,那深厚的屬靈認知下使他願意因此感謝主! 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林後 12:7-9) 今年一月起,在我腦中開始有尖銳的...

復活在主、生命也在主(王下4章)

以利沙來到、進了屋子、看見孩子死了、放在自己的床上。(王下 4:32) 然後他下來、在屋裏來往走了一趟.又上去伏在孩子身上.孩子打了七個噴嚏、就睜開眼睛了。(王下 4:35) 死人復活,從聖經歷史直到今日的真耶穌教會中,從來都不是新鮮事,因為我們所敬拜的耶穌基督,是生命的主。 耶穌對他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 11:25) 上週在西台中協助靈恩佈道會,聽趙信祈傳道見證,說趙明洋長老的岳母小時候,因為家裡的人多,吃飯時間常常哪個小孩有沒有回來都不一定能被發現。有一天晚餐,吃飯的時候,做父親的發現少了一個大約四歲的小妹,一問之下才知道在魚塘邊玩水時跌下去了。當時哥哥姊姊們努力要救小妹,但是畢竟是小孩子,能力不足,努力了老半天也撈不到,又怕大人責罵,不敢呼救,回家也不敢說,就這樣耽誤了很長的時間。 做父親的知道了,趕快叫人一起去打撈,撈起來時當然已經氣絕多時,全身發黑、浮腫。做父親的就抱起他的小女兒,回到家中,放在客廳。身為中醫師的父親,當然知道沒救了,但是不願放棄,叫全家跪下來禱告,因為「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啊!」左鄰右舍開始圍觀,七嘴八舌說:「哎呀!這家人信耶穌信到瘋了,自己是中醫師難道不知道已經死了嗎?」,其中一位簡姓鄰居還大聲譏笑:「如果死人會復活,我們全家都來信耶穌!哈哈!」 結果,孩子突然微動,然後打噴嚏,就活過來了。跟我見證的就是目前駐牧西台中教會的駐牧傳道趙信祈,趙傳道是這小女孩的外孫。趙傳道說:「直到今天有機會回到鄉下,經過這戶『簡姓』人家,他們家人還會互相說:『這戶就是當時候說阿嬤復活就要來信耶穌的,到今天還沒來信誒!』」。 By Isaiah K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