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祂名的人、要住在其中(詩69篇)
因為神要拯救錫安、建造猶大的城邑.他的民要在那裏居住、得以為業。他僕人的後裔、要承受為業.愛他名的人、也要住在其中。(詩 69:35-36) 聖經中的錫安,常常指著教會。在錫安中居住的人,就是蒙神拯救的人。 日前教會經歷了一位聖職人員產生的風波,因他的婚禮事宜有違聖職人員體統被總會糾正,家屬心生不滿在社群媒體大發抱怨詞。然而這位聖職人員本身知道後也不採取止血動作,任憑發酵言論在社群媒體發展,造成整個真教會,甚至包含海外的真教會喧然大波。原本單純的抱怨,卻因無限上綱的攻擊,造成真教會的名聲嚴重的傷害,也因此提供了不法的分子,作為攻擊真教會的平台。然而事後,當事人一句「我不知道會這麼嚴重ㄟ」卸責,至終毫無作為,至今平台留言仍在、沒有撤回下架,任憑教會名譽持續受損。 詩篇這裡說,只有 「愛祂名的人」 才能 「住在其中」 ,也就是住在基督裡、教會中。捫心自問:今天信主的我,是否真的愛主的名?所行所言是否榮耀主名?若沒有,至少也不要去傷害主名、傷害教會。因為愛主的名的人,必不會去傷害祂的名,也就不會犯罪。 當合神心意的大衛王犯了滔天大罪時,他雖然誠心悔改了,神也接受他的悔改,免去他的罪,當然該罰的還是要罰。但是,神藉著拿單先知說: 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撒下 12:13-14) 這裡說當人犯罪時,是褻瀆了神的名。主耶穌說: 「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太 12:31-32) 褻瀆聖靈、神的名、神的教會罪極大,不得赦免啊! 摩西時代有一個人跟人吵架,也不是針對神的不滿,只是自己的憤怒沒有做合理的情緒管理,罵過頭了,脫口而出褻瀆神的話。這時,神怎麼處理?神曉諭摩西說: 「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必被治死。」(利 24:16) 愛神的名,才能住在其中, 「祂僕人的後裔、要承受為業。」 但是要如何愛神的名?主耶穌說:就是要遵行神的話,一點都不要更改地去遵行。因為主說: 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裏。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裏 ,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