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行義過分?何謂行惡過分?(傳7章)
有義人行義、反致滅亡.有惡人行惡、倒享長壽.這都是我在虛度之日中所見過的。不要行義過分.也不要過於自逞智慧.何必自取敗亡呢?不要行惡過分.也不要為人愚昧.何必不到期而死呢?(傳 7:15-17) 這段經文,在提醒我們對於聖經真理、神的命令,要謹守遵行,不要自己以為是任意加添,或任意刪減。經文中 「行義過分」 的 「過分」 ,原文意思是「加添」的意思。加添,就是在標準之外新增的意思。 「行義」 要完全遵照聖經真理,不可以自認為哪些方面要加一點,或是哪些方面可以刪除。 行義過分、與行惡過分,就是指隨心所欲遵行真理的人,不是以神為標準,而是以自己的慾望為標準。例如聖經中的法利賽人。主說: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裏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你們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顯出公義來、裏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太 23:27-28) 法利賽人的「行義」,是為了得到眾人虛浮的讚美。 「他們一切所作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見.所以將佩戴的經文做寬了、衣裳的繸子做長了.喜愛筵席上的首座、會堂裏的高位。(太 23:5-6)」 法利賽人為了得美名,所以在大家認為的敬虔上,還要更敬虔,才能突顯自己的優越。因此刻意 「將佩戴的經文做寬了、衣裳的繸子做長了」 ,為了得人稱讚。對當時的這些配備而言,其實有一定的規範,但是他們的就特別寬、特別長。主耶穌說,他們 「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裏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 ,因為該遵行的不去遵行,不需過分的事,卻都太過份了。 今天我們對於聖經的真理,要詳細查考。聖經明令不可犯的,絕不要去犯;明令該做的事,就認真去做;至於沒有規範到的事,當謹慎小心,確認後再去做。神的道,就是一把尺,是絕對的標準,不可自行加添,也不可刪減。經上說: 你們要小心、不要失去你們〔有古卷作我們〕所作的工、乃要得着滿足的賞賜。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着的、就沒有神.常守這教訓的、就有父又有子。(約貳 8-9) 這裏的 「越過」 ,原來的意思是「領導」之意。 「越過基督的教訓」 ,就是「領導基督原本的真理」之意。以中文意思來看,也是「加添」的意思。今天許多異端,就來自於過度強調比神原本規範的真理之愛,還要再多一點,認為「基督的愛還不夠,我才是最有愛心的」,於是反抗真理,提倡沒有死罪、不談刑罰,且強調講台訊息不該講嚴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