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僕必先受教、然後才能傳講(賽50章)
主耶和華賜我受教者的舌頭、使我知道怎樣用言語扶助疲乏的人.主每早晨提醒、提醒我的耳朵、使我能聽、像受教者一樣。主耶和華開通我的耳朵、我並沒有違背、也沒有退後。(賽 50:4-5) 講道、寫文章,常常被許多人誤認為是個人作品。在石牌教會還在用錄音帶錄製安息日講道內容的時代,有一次安息日,有一位安息日講道人員完成講道工作準備離開。當時身為教務負責人的我,按照既定工作點收當天講道錄音帶,結果發現不見了。當下詢問音控人員,他們說領會者自己帶走了。我說沒告訴他要留下母帶,若需要再拷貝一份給他嗎?他們說有啊!我就立刻追出去,在石牌教會門口出去的走廊上追上他,跟他說明要取回錄音帶。沒想到這位剛剛講道的人跟我說:「這是我的個人財產,我要帶走。」無論如勸說都不為所動。後來就讓他帶走了。 當時其實我心裡在想:「蛤?這是你的智慧財產?那我剛剛聽的是甚麼?是你的想法嗎?那我想聽的神的話呢?」 今天神的僕人,既然稱為神的僕人,就要聽命行事,不是成為不受控的自走砲,走到哪就打到哪兒。弟兄姊妹撥出時間來到教會敬拜神,不是來聽演講的,也不是來聽研究成果的,是要聽神的話。我們身為講道者的,講道前有先從神那裏受教了嗎?我們有花時間禱告,從神那裏接受了神的甚麼命令與指示?我們就這樣上台說話了嗎?我們對得起神嗎? 神賜給祂僕人 「受教者的舌頭」 ,也就是這樣說話的舌頭已經事先從神受教了,才能講神所要祂說的。沒有受教之前,不可輕易開口,因為不代表神,所說的也不是神要他說的。 包含做父母的,若不先從神受教,怎麼管教與教養神所託付的「祂的」兒女?經上說: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 主裏 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着 主的 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 6:1-4) 這裡說: 「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 , 「主裡」 的意思,是作父母的要管教兒女之前,這樣的管教是先領受了從主受教後而來的真理,依真理管教,並不是隨心所欲的。所以若作父母的,確實用聖經真理教養兒女,兒女不聽,就是兒女的罪;但是作父母的,若是用世俗的那套教育理論,甚至是用自己的私慾來教養,要孩子為了成功不擇手段,這時孩子不聽從父母的話,就不是罪,因為兒女沒有違反神對作兒女的聖經規範。 同樣的,若作父親的是 「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就不會惹兒女的氣,即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