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真價值(箴23章)
你當買真理.就是智慧、訓誨、和聰明、也都不可賣。(箴 23:23) 買賣,就是買家願意付出某個代價,取得他心中覺得比所付出的代價,更有價值之物的過程。所以,當我們以一千元買得一件物品時,是因為在我們心中認定:這件物品價值「超過」一千元,我願意犧牲一千元去換它。若只是等值、甚至這物品不值得這個價值,這個買賣就不存在任何意義,也不需進行。 「買真理」是需要付出代價的,這代價就是時間。讀聖經、禱告求明白,都是要花時間的。今年3月11-23日前往新加坡各教會分享,直落古樓教會鄭執事(今年88歲)跟我說:「講道者的台上一分鐘的真理分享,真的需要台下十年工的預備。」是啊!不願意花費時間思想、查考真理,怎麼會有源源不絕的東西可以按時分糧? 從原文看來,作者要我們願意去付出代價來追求真理,也就是 「智 慧、訓誨、和聰明」 這些寶貝。當付出代價擁有之後,也 「不可賣」 。為何得著 「智慧、訓誨、和聰明」 這些 「真理」 後,還會有人要把她賣掉? 會賣智慧的,就是那些不知真理無價的人。 約翰福音十二章中有一段記載:當耶穌在受難前六日,來到伯大尼,有人為祂預備宴席時,拉撒路的姊姊馬利亞來到耶穌跟前,靜靜地、沒有任何客套話,將那原本為自己結婚要用的「極珍貴」的、填裝在玉所製作成的密封瓶子裡的真拿達香膏,打破了。霎時香味四溢,也驚呼眾人:「她要做什麼?那瓶香膏我知道,這價值一年的工資啊!打破了,就沒了。她要做什麼?」當下或許所有在場的人都靜默了,因為這舉動不尋常。 然後,馬利亞將這瓶香膏,整瓶(約寶特瓶的容量)抹在耶穌的腳,還用她最珍貴的頭髮,擦拭: 馬利亞就拿着一斤極貴的真哪噠香膏、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頭髮去擦.屋裏就滿了膏的香氣。(約 12:3) 當下,耶穌不言語,靜靜地接受她的服事。馬利亞為何願意將這麼貴的香膏付出?因為在她心目中,這位耶穌,除了使他弟弟拉撒路死裡復活的大恩之外,還有對他們這一家的特別關愛,並在她身上的救贖之恩,這一切的一切,遠遠超過這瓶小小的香膏。 對比於猶大,在猶大心目中,他的這位老師耶穌,就「不值得」這瓶香膏。這香膏獻在主身上,在他認為是浪費。 有一個門徒、就是那將要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說:「這香膏為甚麼不賣三十兩銀子賙濟窮人呢?」他說這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着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約 12:4-6) 這位口口聲聲說應該拿去幫助窮人的猶大,作者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