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右耳垂抹上血(利8章)【見證】

利未記第八章,是以色列人準備正式進入獻祭敬拜耶和華真神生活的最後預備_「祭司的承接聖職之禮」。這裡記載祭司與大祭司要承接聖職之前,要「連續七天」重複以下動作:在洗濯盆洗淨全身、穿上祭司袍、由摩西獻上贖罪祭、抹膏、獻上燔祭、獻上承接聖職之祭、抹血在右耳垂、右手右腳大拇指等等。這裡記著說:

8:23 就宰了羊。摩西把些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 8:24 又帶了亞倫的兒子來,把些血抹在他們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又把血灑在壇的周圍。(利未記)

將右耳垂抹上血,讓我想到一段往事:

2004年,我和楊承恩執事在石牌教會接受執事按立禮。那天,記得是賴大成傳道來協助聖禮,另外一位是王俊忠傳道來協助,駐牧傳道是張承軒傳道。當時賴傳道勉勵時用一段經文來講道:

21:1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 21:2 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 21:3 他若孤身來就可以孤身去;他若有妻,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出去。 21:4 他主人若給他妻子,妻子給他生了兒子或女兒,妻子和兒女要歸主人,他要獨自出去。 21:5 倘或奴僕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 21:6 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 - 或譯:神;下同)那裏,又要帶他到門前,靠近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出埃及記)

賴傳道經文中紅字的部分,突然唸得很慢、哽咽,唸完之後,講了一句話:「很感動!」

用錐子在門框旁穿耳,會流血,會留下有如今天所唸的「右耳垂抹血」一樣,又像是主人會在他擁有的牲畜身上「烙印」,在牛耳多上「打標示釘」,這些,都代表「我是主人的」,永遠不改變!

當了六年的負責人,本來時間到就「可以自由離去」。今天,一但接了聖職,就「永遠服事主人」。而這一接,是代表從「不願到情願」,從「勉強到甘心」的改變,因為,主恩實在更多啊!

被立為執事時的眼淚,是因感念神所賜的一切,一路上不斷地接受祂的滿滿賜福。想起祂美好的安排,讓我成為教師,雖然經歷窮苦的生活過,曾經要靠「刷信用卡」度過每個月,因為過了月中就沒有現金在身上,但是多了許多服事主的時間。然後,又賜給我美滿的家,有熱心服事主的妻子成為幫手,三個敬虔的孩子,後來經濟也逐漸好轉,買了房子,價值竟也增加了一倍。又在教會中蒙神抬舉(我是誰?),成了教務負責人,要負起引導群羊的責任!想到許多許多神所給的,讓我不禁從心底深處感恩之心油然而生,說:「我愛我的主,我愛我的妻子兒女,我,要一生服事主!」

立職禮當天,極為激動,淚流滿面,心中不斷地說:「主啊!謝謝祢!我情願,我真的情願為祢而活,至死不渝!」

不知當時亞倫和他的眾子,在抹血在右耳垂、右手大拇指、右腳大拇指時,是否跟我一樣,感動!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家,就是一定要回去的地方(來十一)

昔日古列下詔、今日天母教會(拉1章)

木柵靈恩佈道會協助心得2024.4.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