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聖所的平、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是(利27章,最終章)
你估定的從二十歲到六十歲的男人、要按聖所的平、估定價銀五十舍客勒。(利27:3)
祭司就要估定價值、牲畜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是。(利27:12)
這是利未記最後一章,利未記整卷都在說明「神的規矩」。人要與神建立關係,就要照神的規矩,首先就是要「聖潔」。聖潔,就是一切都要「像神一樣」,不可以像世界一樣、或是像魔鬼一樣。神的規矩,一就是一、二就是二,這樣近似死板的邏輯,越來越為日漸驕傲自大的世人所不能接受,不但如此,連缺乏與神「經常性互動」的神國子民,近年來也有越來越不受規範的情況。
正如主耶穌有一次在責罵愛徒彼得「自以為是」的愛主反應之後,祂說:
於是叫眾人和門徒來、對他們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或作靈魂下同〕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可8:34-35)
要跟從耶穌,要先「捨己」,英文做「deny himself」,也就是「自我否定」之意,就是「我所想的若與主所說的不同,都是我的錯!」現代人很難做到,現代教會中的信徒也很難做到。「捨己」的方法,就是「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十字架是「他的」,不是「耶穌的」,耶穌不會再讓我們背祂的十字架,因為十字架是釘死自己用的,耶穌的十字架已經完成任務,因為耶穌已經為全人類死過,而且已經復活。今天我們要「跟從主」的人,是要背「自己的」十字架,是用來釘死自己的。怎麼釘?當自己覺得超越神,或是覺得自己很了不起,不太願意順服神的規矩時,就把自己抓起來釘死,發生一次、就釘死一次,因為自我沒那麼容易「完全死去」,舊我會不斷地復活,要不斷地釘死自己,所以,自己的十字架要「常常帶著」,隨時警惕。
今天我們都不容易承認自己錯,永遠都覺得是別人的錯,而且還有人會認為是耶穌的錯,說聖經寫錯了,不願完全照聖經中的安息日、洗禮、受聖靈去行,變相地否定耶穌,竟還口口聲聲地說在拜耶穌,自稱是教會。於是耶穌又說,「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第一個「生命」,是「自我的想法、堅持」,若不願意放棄,還是堅稱自己是對的,堅持要「救自己的生命」,就會喪掉第二個所提到的「生命」,也就「永生」。若願意放棄成見,為主和福音之故,「放棄生命」,也就是放棄自我的價值觀、想法、成見、堅持,就「必救了生命」,也就是得蒙神的悅納,得享神所賜的永生。
捨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就是要完全遵照神的規定,也就是順服「聖所的平(天秤)」,而且「祭司怎麼估,就要以怎樣為是」,沒有一堆的「為什麼」。很難!不是嗎?所以耶穌才又說:「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太5:8)
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6:14)
By Isaiah K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