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耶路撒冷的距離、我與信仰的距離(拉2章)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從前擄到巴比倫之猶大省的人、現在他們的子孫從被擄到之地、回耶路撒冷和猶大、各歸本城。他們是同着所羅巴伯、耶書亞、尼希米、西萊雅、利來雅、末底改、必珊、米斯拔、比革瓦伊、利宏、巴拿、回來的。(拉 2:1-2)
猶大國共分三次被擄到外邦,分別在主前:606、597、586年。
猶大省的人歸回,也分三次,分別在主前:516、458、445年。這三次的帶領者分別為:所羅巴伯、以斯拉、尼希米。
這裡讓我特別關注的,就是原河東的兩個支派半首先被擄,之後北朝以色列國滅亡,百姓被抓到哈臘、歌散、瑪代。然後沒有記載他們的歸回。因為這裡記載「從前擄到巴比倫之猶大省的人,....從被擄到之地,回耶路撒冷和猶大,各歸本城。」明說只有「猶大省的人」。所以,其他的都沒有回來?
只是耶戶不盡心遵守耶和華以色列神的律法、不離開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的那罪。在那些日子、耶和華纔割裂以色列國、使哈薛攻擊以色列的境界。乃是約但河東、基列全地、從靠近亞嫩谷邊的亞羅珥起、就是基列和巴珊的迦得人、流便人、瑪拿西人之地。(王下 10:31-33)
這段記載在王國剛分裂成南北朝時,約但河東的兩個半支派已經被「哈薛」攻擊,而且記載「耶和華才割裂以色列國」,亦即這兩個半支派已經「被割裂」,沒有了。
若以耶路撒冷作為信仰的中心來看,南朝猶大國在信仰中心,國破家亡七十年卻能回歸。北朝在南朝滅亡前136年就亡國,所以談不上被擄歸回,因為一百多年在他鄉的外邦異俗,可能早已全面崩盤,更何況在北朝長達202年的統治中,「完全」沒有敬拜真神。
以色列人犯耶羅波安所犯的一切罪、總不離開.以致耶和華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正如藉他僕人眾先知所說的。這樣、以色列人從本地被擄到亞述、直到今日。(王下 17:22-23)
這是耶利米先知所寫的【列王紀】,為北朝以色列滅亡所下的總結。「直到今日」是耶利米當時看到的北朝以色列民被擄,在撰寫歷史時,見證他們「沒有回歸」。
耶路撒冷,表今天信仰中心。今天我們與信仰的距離有多遠?工作的地方有辦法聚會嗎?到外地讀大學、攻讀更高的學位時,有考量到與教會的距離嗎?面對婚姻時,有將「信仰」當作擇偶的第一要件嗎?要知道,【以斯拉記】最後兩章,都在處理「雜婚」的問題。對當時而言,即使有幸回歸了,嫁娶外邦的問題仍是首要之務。
這事作完了、眾首領來見我、說、以色列民和祭司、並利未人、沒有離絕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亞捫人、摩押人、埃及人、亞摩利人、仍效法這些國的民、行可憎的事。因他們為自己和兒子、娶了這些外邦女子為妻、以致聖潔的種類和這些國的民混雜.而且首領和官長、在這事上為罪魁。(拉 9:1-2)
祭司中哈巴雅的子孫、哈哥斯的子孫、巴西萊的子孫、因為他們的先祖娶了基列人巴西萊的女兒為妻、所以起名叫巴西萊.這三家的人、在族譜之中尋查自己的譜系、卻尋不着、因此算為不潔、不准供祭司的職任.省長對他們說、不可喫至聖的物、直到有用烏陵和土明決疑的祭司興起來。(拉 2:61-63)
這裡可以見到,事奉神的聖潔堅持。聖潔不單指男女之間的問題,聖潔也包含所有「分別」的問題,所以稱為「分別為聖」。祭司,若與外族通婚,就失去擔任祭司的資格。對於今日而言,只要沒有在婚姻上注意、沒有過分別為聖的生活,就「不准供祭司的職任」。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 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 2:9)
By Isaiah K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