鳴的鑼、響的鈸的省思(伯6章)
野驢有草、豈能叫喚。牛有料、豈能吼叫。物淡而無鹽、豈可喫麼?蛋青有甚麼滋味呢?看為可厭的食物、我心不肯挨近。(伯 6:5-7)
對於年長者以利法第一輪的勸勉,最後甚至演變成訓誡,對約伯的感受而言,實在似傷口上灑鹽。雖然單純從以利法的言論中可以發現,大致上都沒有違背真理,但是這種出於情緒的勉勵,也值得今天有在負責領會講道的人、與做父母教導兒女時的深思。
哥林多前書十三章愛的真諦中,提到「鳴的鑼、響的鈸」,意思是:似乎有發出聲音,似乎是在勸勉人,似乎也頭頭是道,但是,為何我心沒有感動,甚至覺得有那麼一點刺耳?保羅告訴我們,原因是:沒有愛。
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林前 13:1)
約伯這裡說:「野驢若真有吃到草,怎麼還會叫?吃都來不及了,哪有時間叫?」野驢會叫,就是因為嘴巴是空閒的。約伯意思是說:你們若真的講出出於愛心、出於神的真理,而不是普羅大眾、馬路上閒聊所得的經驗法則,不是自我感覺良好的「我認為」,而是使我真能得安慰的,我一定會接受。我會持續說話,是因為我心中的苦情未解,我還沒有得到足以使我心得安慰的滋潤。於是他說:
我的弟兄詭詐、好像溪水、又像溪水流乾的河道。這河、因結冰發黑、有雪藏在其中.天氣漸暖、就隨時消化.日頭炎熱、便從原處乾涸。結伴的客旅離棄大道、順河邊行.到荒野之地死亡。(伯 6:15-18)
約伯此時感覺就像極為飢渴的人一樣,需要的安慰與解答,就像渴慕解渴的水。可是,他提到他朋友的言論,感覺應該要有水,竟然是詭詐的溪流,是「流乾的河道」。騙我有水,卻是乾的。約伯形容自己有認真聽,想說應該有「水」,結果被騙了!他的感覺像是「結伴的客旅離棄大道、順河邊行.到荒野之地死亡。」
每次奉差派上台講道時,約伯這句話可以說是用來提醒我自己的話:「看為可厭的食物,我心不肯挨近。」信徒為何會對聚會內容索然無味?因為講的若是「可厭的食物」,當然信徒們會說「我心不肯挨近」啊!還有,我的講道,有水嗎?真的有解到信徒的渴嗎?
以父母而言,做父母的對兒女教導,或近乎嘮叨的教養,是否「有料」?經上說: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裏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弗 6:1)
這裡說做兒女的理當聽從父母,但是條件是在「主裡」。「主裡聽從」就是做父母的,要按聖經真理的範疇來要求兒女,這時候兒女就「必須」要聽。話中之意,就是若做父母的沒有按照真理,甚至已經超越聖經真理的範疇的要求,包含世俗的要求、甚至是違背聖經的要求,這時兒女不願聽從,就不是這裡所規範的犯罪了。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着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 6:4)
這裡更清楚地說,「只要照着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只要」是指唯一能做的事,且沒有其他的例外。這所謂的唯一的事,就是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也就是聖經真理,又再一次強調「主裡聽從」,主外可以不從的真理基本教養原則。
在主裡,就是除了聖經真理以外,就不是神所要求的範圍。用真理教導、警戒,也需要有神的同在。神就是愛,講論神的道理時,不可以像鳴的鑼、響的鈸那樣,就只會響、只是有聲音,令人感受不到真誠、真愛。所以講論真理,也要本於心中的愛,也就是事前要充分禱告,求神賜下真愛,放在我們預備做工的心裡面。
約伯於本章再次為苦難中,正在受錯誤的安慰者發聲,提出他們最刻骨銘心的感受。也期盼我們讀完這章的人,將這章的真理,慎重放於心內。
那將要灰心、離棄全能者、不敬畏 神的人、他的朋友、當以慈愛待他。(伯 6:14)
By Isaiah K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