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瑣法的悟性回答、反思真智慧(伯20章)
拿瑪人瑣法回答說、我心中急躁、所以我的思念叫我回答。我已聽見那羞辱我責備我的話.我的悟性叫我回答。(伯 20:1-3)
聖經中的「悟性」,英文一般會翻譯成"understanding",簡單的說就是軍中的:"yes Sir!"之意,表示軍人清楚上級長官命令的內容,直接接受執行,不敢有其他想法。所以聖經中的「悟性」總是指對神的命令單純接受、執行,完全服從。
但是瑣法的「悟性」回答,是指不經大腦思考,單從表面直接回應的粗魯行為。他的原因,是因為「我已聽見那羞辱我責備我的話」,所以「我的悟性叫我說話」。也就是如同小孩子被責備,不爽就頂嘴的意思。小孩子頂嘴,就是一種不經大腦的直覺情緒反應。
神的命令純全,而且清楚、確實,所以用悟性面對神,反而是最正確的信仰態度。因為:
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耶和華的道理潔淨、存到永遠.耶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詩 19:7-9)
因此,聖經中搜尋「悟性」二字時,結果絕大多數都是在指面對神的命令時的正確態度上,至於「悟性」的相對用詞「理解」,雖是一般基督徒比較偏愛對真理的用詞,卻完全搜尋不到。「理解」神的命令,並不是信仰的重點,因為在理解的當下,人常會加入人意,神的美善就被取代、神的真理就不純了。
但是,對於人說的話,就需要分辨了,不可以靠悟性去全盤接受一個人所說的話,除非這是一位完全忠心的神的工人,只傳達神原汁原味的話語,就像主耶穌一樣:
耶穌說:「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人若立志遵着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 神、或是我憑着自己說的。人憑着自己說、是求自己的榮耀.惟有求那差他來者的榮耀、這人是真的、在他心裏沒有不義。」(約 7:16-18)
對於人說的話,若只用悟性來回答,常會朝向兩個偏執:一是過度的崇拜,覺得某人講得道理我才要聽,只傳某人講道的連結,這樣的人顯然不用真智慧在做真理判斷,因此高舉的是人不是神;另一個偏執就是過度的排斥,無論這個人表現得再好,只要我覺得不對就是不對,或是因為他曾責備過我,我不想用心對他所說的其他的話,去判斷合理不合理。這裡的第二種偏執,就是瑣法在本章中的言論,我們可以看見他「一面倒」的批評,且毫不留情。
對於人的話,理解也不見得是最好的方法,因為理解這個動作,就是用人的主觀意思判斷。所以,對於人說的一切話,該做的就是用真智慧判斷。這樣的智慧,不是人的智慧,而是要不斷地追求聖靈充滿,以聖靈的標準做智慧判斷,才不至於將神的工人,或某個人過度偶像崇拜;或是只做一味地批評,沒有轉圜的餘地,錯失神藉著他所說出的智慧的言語。
耶和華阿、求你將你的律例指教我、我必遵守到底。求你賜我悟性、我便遵守你的律法.且要一心遵守。(詩 119:33-34)
By Isaiah K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