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例獻祭的今日意義(民29章)

在民數記的末了,當摩西被告知生命即將結束,新的領袖也已就位,神跟他交代要特別叮嚀以色列百姓的事,從28章起提到第一要緊的,就是要按日期獻所當獻的祭,29章則延續,談到每個節期要獻的祭和注意事項。

綜合這兩章,有兩個心得:

心得一:獻祭若是當作「奉獻」來說,每日有當獻的祭,遇到特定節日所額外獻的都要「外加」,不可以「省略」。今天,奉獻裡的「什一奉獻」是必須獻的,「感恩奉獻」則是按當事人心意來獻的,兩者並行就要按著規定來奉獻。不可以將什一奉獻挪為感恩奉獻便宜行事,也不可以用什一奉獻要抵感恩奉獻。(例如說:我有獻感恩奉獻就好了,不必獻什一奉獻)。哪一項要獻多少,就按規定做足額的奉獻:

29:38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29:39「這些祭要在你們的節期獻給耶和華,都在所許的願甘心所獻的以外,作為你們的燔祭、素祭、奠祭,和平安祭。」


心得二:每天獻的祭,都要有「祭牲」,所以禱告要「有內容」。加上節期「外加」的祭牲,如住棚節第一天就要牛犢十三隻,還有其他祭牲,光想像就蠻龐大的。這在告訴我們,「禱告的工夫」要下多深,時間要多長,要涵蓋哪些內容。

又想像當時一個祭壇如何獻這麼多祭牲?可能是「一頭一頭地,按順序獻」。每一頭都是實在的,沒有所謂的「大概的」。這好比禱告要為每一個人「唱名」,逐一按照個別的需求為他們禱告。如果這樣禱告一輪,很可能一個小時很快就過了。

如果禱告對象的順序用「手掌」來記:

  1. 大拇指-傳道與教會牧者
  2. 食指-事工幹部領導者(負責人)
  3. 中指-全體服事主的所有工人
  4. 無名指-教會中默默無聞或是軟弱的迷羊
  5. 小指-關於我的一切和我的家與我的親朋好友。

29:12「七月十五日,你們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要向耶和華守節七日。29:13又要將公牛犢十三隻,公綿羊兩隻,一歲的公羊羔十四隻,都要沒有殘疾的,用火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燔祭。29:14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麵;為那十三隻公牛,每隻要獻 伊法十分之三;為那兩隻公羊,每隻要獻 伊法十分之二;29:15為那十四隻羊羔,每隻要獻 伊法十分之一。29:16並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

禱告要改變,信仰生活也要改變,以免成為那五個愚拙的童女(是愚拙,不是愚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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