饑荒時,留與不留之間(王下八)

以利沙曾對所救活之子的那婦人說:「你和你的全家要起身往你可住的地方去住,因為耶和華命饑荒降在這地七年。」婦人就起身,照神人的話帶著全家往非利士地去,住了七年。(王下8:1-2)

這裡記載書念的婦人在神人以利沙的指示下,帶著全家往非利士地躲避饑荒的過程。書念婦人值得效法的信心表現,是在一聽到神藉著以利沙的指示,饑荒還沒發生前就離開以色列地,聖經才會特別記載「住了七年」,而且極有可能在饑荒還沒結束之前,七年一到就回原來的地方去,因為神的命令是「七年」。我們在聽神的命令的態度上,有沒有辦法遵行得這麼「精準」?值得反思!

比較特別的是關於饑荒「留與不留」的問題。在創世記廿六章中,神要以撒遇到饑荒時「不准離開」本地,要「留下來」;但列王紀下這裡對書念婦人的指令是要「離開」本地,「不要留下來」。不准離開,是為了磨練信心,因為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要離開,是在磨練聽話,看人願不願意順服神的指令。

對今日信仰的應用而言,有人靠信心,生病不看醫生不吃藥不接受人為的治療,這是說得通的,也是普遍基督徒能理解的信心作為。但是,靠信心的人不能論斷去看醫生吃藥接受手術的人,也許這個人所遇到的醫療資源就是神所特別安排的,是神的恩典。然而,看醫生的信徒也不能論斷不看醫生不吃藥只靠禱告的信徒,因為或許神給他的功課就是要磨練信心也未可知!這時,也許醫療行為對他而言就不見得有用。

好比有一個故事這麼說:有一位基督徒遇到海難了,但是幸運的漂流到一個荒島上。他禱告神派天使來救他。結果先來了一架搜救直升機要救他,但是他沒有揮手或燒出濃煙做記號求救,所以後來直升機飛走了,因為找不到他的位置。然後又來了一艘輪船,也因他沒積極求救,輪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經過了。最後這位基督徒真的餓死了。他問神:怎麼沒垂聽他的呼求來救他?神說:有啊!他又問:可是他一直等到死都沒有天使來救他啊!神說:我派了直升機,你也不接受;派了輪船,夠大了吧!你也不接受,我就不理你了!

這故事似乎可以解釋,「留與不留之間」,沒有一定非得做,不做不行的事,唯一確定不變的只有「聽神的話」。這時,不心急發言,安靜等候神,然後動與不動、做與不做、留與不留,時候到了,神必指示!

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若在甚麼事上存別樣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們。然而,我們到了甚麼地步,就當照著甚麼地步行。(腓3: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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