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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的真功夫-忍耐等候(伯卅)

神把我扔在淤泥中,我就像塵土和爐灰一般。 主啊,我呼求你,你不應允我 ;我站起來,你就定睛看我。你向我變心,待我殘忍,又用大能追逼我,把我提在風中,使我駕風而行,又使我消滅在烈風中。(伯30:19-22) 約伯在結束三輪與好友的辯道之後,他仍然堅持不在言語於情急下以口得罪神,只是這樣的苦難時間拖長了,人難免會對神的心思做過多的揣測。像這章中,約伯覺得神「變心了」,覺得神「待我殘忍」。這都是對神的作為作過度揣測的結果。 信仰的真功夫就是「忍耐等候神」,但並不是空等,而是要「懷著信心等」。如何懷著信心?就是仍然持續禱告祈求神,雖然沒有看到應允,卻不埋怨神,也沒有氣餒不禱告。耶穌在世就曾經用「不義的官」的比喻,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既然是「常常禱告不可灰心」,就是禱告除了不可停之外,還不可灰心。 人常常以人的期待來看待神的時間。信主之人當牢記主禱文中「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的真義。 主禱文在這句話中神的教導,就是要我們完全信靠神、完全等候神。因為「日用的飲食」表示是極為迫切需要的賜予,但是,不是照你的想法,不是你覺得的迫切需要,而是以神的認定為準。另外,「今日」不是你覺得的今日,而是神認為的今日。所以,這句話是今日信仰生活的準則,叫我們要用十足的信心相信「神知道我的日用的飲食,而且祂會照祂豐富的智慧與恩典,所判斷下的今日來賜給我」,也就是神不做無聊的事,祂的每一件事、每個作為都有意義的,為要「叫愛神的人得益處」。 約伯在廿九章提到「壯年」時與神的關係如密友,合理的推測,一個還在壯年中的約伯不會為以壯年來稱呼曾經,所以這操練,或許已經歷一段時日,不會只是幾天內,或是幾個月內的接二連三出事。若失去財產與兒女(約伯記第一章以「少年人」來形容他的兒女,可見當時約伯是壯年沒錯)與身體長毒瘡前後間隔一段時日,可能是好幾個月,或是以「年」來計算,那約伯記卅章中記載的被藐視,地位卑賤,被吐唾沫的事蹟就為可能。(若一章、二章時間是相連的,或間隔時間並不長,那麼因渾身長瘡行動受限不方便出門的約伯可能被羞辱唾棄的機會將不大)。若是這樣,一位壯年與神如密友般無話不說無話不談的約伯,遭遇人財盡失後長達一年(姑且這麼推測,或許更久),期間呼天不應、叫地不靈、被人恥笑、百口莫辯,然後才到第二章再被擊打一次,渾身長瘡,然後呆坐七天七夜思考這一切,即使是完全人,要不抱怨也難! 「時間」常常是神考驗

神同在的見證(伯廿九)

約伯又接著說:惟願我的景況如從前的月份,如神保守我的日子。那時他的燈照在我頭上;我藉他的光行過黑暗。我願如壯年的時候:那時我在帳棚中,神待我有密友之情;全能者仍與我同在;我的兒女都環繞我。(伯 29:1-5) 約伯在辯論結束的最後,「見證」了神給他的恩典,雖然以過去式的方式書寫,感覺似乎榮景已不在,但他的見證是真的,因他堅守神的義,所以 說話和做事也都 實實在在地。 約伯記這章是對「神同在」的實況報導,神同在的時候就是這樣,約伯親自做了蒙恩見證,讓今天也一樣經歷神同在的筆者看見了,也是由心發出「阿們阿們」(也就是實實在在的意思),因為這見證是真的! 神同在的約伯(其實神現在依然同在),他親身經歷的神人關係就像密友一樣。密友像什麼?那就是: 當我們有事沒事時都想找他,他跟我們無話不談,有事也講、沒事也要講,跟他在一起很快樂沒有壓力,暫時離開時會期待下一次的相聚,和他在一起時,若有其他重要的事可以緩就緩、不重要的事全因為要和好友相聚都可以順延。 這才是「密友」。 神同在還有許多恩典相隨:祂會讓我們諸事亨通、身份因神祝福而尊貴、兒女環繞、磐石出油成河(不虞匱乏)....。約伯也述說了他對應的行動,也就是神要他盡的諸般的義,就是成為孤兒的父、扶助寡婦的軟弱、成為瞎子人的眼、瘸腿人的腳....。他要告訴我們:因為常做神喜悅的事,神就會同在。如經上說: 所以耶穌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做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那差我來的 是與我同在 ;他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裏,因為我 常做他所喜悅的事 。」(約 8:28-29) 這是耶穌在世傳福音時留下的榜樣,也就是要我們學習祂「常做神所喜悅的事」,神就會與我們同在,就像約伯的體驗一樣,來複製約伯的恩典。 今天,神所喜悅的事都記在聖經當中,不讀經,不能明白神所喜悅的事、神所討厭的事,這樣就會與「神同在」絕緣。所以我們今天要每日讀經,而且在讀聖經時,都至少要具備有的心態:要去查考何為神喜悅的事(神的旨意)?然後要思考怎麼去做?當我們做好做滿了,就必享受神的同在。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 7:21) by高春霖

約伯的信心宣言(伯廿七)

我斷不以你們為是;我至死必不以自己為不正!我持定我的義,必不放鬆;在世的日子,我心必不責備我。(伯 27:5-6) 這是約伯在與三位好友輪番辯論,最後三友啞口無言時,所說的一段信心的宣言。以往沒有如此深刻地一章一章讀約伯記前,總覺得這句話聽起來過於驕傲,如今藉著聖靈的帶領與引導,才明白這其實是信心的宣言,是所有身為神所深愛的子女所當學習與效法的。 為何說這段話是信心的宣言?此時的約伯已經走完三友「罪人受罰論」的輪番批評,在神的眼中,他的考驗其實已經漸漸接近尾聲。即使三友相對於他的病痛纏身、財產兒女盡失,是平安與幸福的,但是他不以眼前的現實來斷定朋友說的「說不定沒錯」,然後覺得自己的堅持「也許有待商榷」,他很清楚神的道理,也很認識神的公義與憐憫,所以很確定自己堅持為義是對的,也堅決不認同三位朋友對神、對罪的錯誤認知。 讓筆者想起多年以前,家父曾跟我說在嘉義教會有一戶家住在我老家附近的信徒,因為跟我同年的兒子娶拜拜的人為妻,且在這位媳婦的強力說服下,這對在真教會已有幾十年信仰的公婆居然在家裡立神壇拜起偶像了。因為這戶信徒不滿足於現在的經濟狀況,對神的體驗模模糊糊,雖然是老信徒,對神的認知卻似乎是零。當兒子娶了信奉傳統信仰的女子為妻之後,媳婦就天天跟他們推銷自己所信奉的某某公有多靈驗,可以賺大錢發大財! 嘉義教會得知之後多次去關心訪問未果。多年之後,這位婆婆在路上散步運動時遇見家父家母,寒喧之後,這位婆婆就在當場哭了起來,提到這些年丈夫得了癌症,家裡經濟並沒有更好,許多事情亂糟糟,夫妻有想到昔日神的恩典,但是,拜偶像已經犯了十誡啊!這位婆婆問:「這樣能回教會嗎?」說到傷心處就哭了。 家父跟她說,他問一下駐牧傳道怎麼辦?駐牧傳道說:「當然要回來啊!只是要用一輩子不斷地跟神悔改,並且不能接聖工....。」後來他們夫妻回來了!現在雖然都已八十幾歲,刮風下雨都要去聚會,即使不能參與聖工,且他們必須一輩子揹著罪悔改,他們都甘願回到真神面前! 我們常常會欲求不滿,覺得耶穌基督應該要像神燈巨人一樣,讓我們心想事成、平安幸福,這樣我們信主才有意義。但是在約伯的認知裡,無論如何,也就是不管你有多好,我現在有多糟,我也不會因為你的好就同意你錯誤的信仰,也不會因為我現在有多糟就否定自己的信仰。要像約伯一樣堅持「 我斷不以你們為是;我至死必不以自己為不正!」 不但如此,也要像約伯一樣堅持行主的道

哦!原來神一直都在!(約伯記)

 最近石牌天母教會每日讀經到約伯記(今天是第十二章),自己五天前突然癱瘓在床,今晚要跟華岡團契分享「哦!原來神一直都在!」,星期六上午基隆會安息日領會,希望針對信仰低潮、做工挫折的方向來做勉勵。這樣一串起來,似乎有一定的關聯性。 我們雖然不敢將自己與約伯相提並論,但是約伯記卻是那些在信仰感知逐漸弱化的人,重新認識神,再一次感動呼喊:「哦!原來神一直都在!」的最佳教材!因為約伯記先提及靈界的一段對話,接下來緊扣整卷似乎永無止境的厄運,還好主角是約伯,他的「精彩表現」,成為後世屬神子民的效法典範! 人,為什麼信仰會低落?為何生活總是挫折?因為我們的故事被「去頭去尾」了,因不明瞭,所以困惑,甚至挫折。「頭」,指天上屬靈的會議;「尾」,是神真正旨意的彰顯。以約伯而言,屬靈界創造宇宙萬物的真神,與鬼王撒但的對話的對象,竟然是小小的人類約伯,這可能是他永遠想像不到的。反過來想,難道亙古以來,靈界只談論約伯嗎?會不會也談論過你、談論過我,談論過高春霖? 還記得大衛王禁不起誘惑,在太平的日子姦淫了為他效忠的臣子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甚至殺了烏利亞的事件嗎?當時拿單先知轉述了靈界會議的真實狀況,那就是「你做這事,使仇敵(撒但)大得褻瀆的機會!」(撒下12:14)。原來,為了大衛犯罪一事,天上已經歷了約伯記第一、二章的靈界會議,不一樣的是大衛這次所做的,是讓真神為了他只能被撒但羞辱。(可以想像撒但會如何羞辱我天父的?) 也許,在我們遭受一切操練之前,靈界都已經開過會,因為要天父真神允許,撒但才能在神允許範圍內加害我們,而且還得「不可越過神的規定」。(林前10:13) 既然是開過會,所遭遇的就是有意義的。或是為了「義人受苦」,引導人追求神所指定的完全(「你們要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太5:48);或是為了「罪人受苦」,如大衛王為自己所犯的罪承受管教。上古時代埃及宰相約瑟在經歷一切千辛萬苦之後,雖然仍不見「頭」(靈界會議),但是已見「尾」(全家相聚),然後發自內心地説:「神的旨意好的原是好的,成就今日的光景!(創50:20) 「不見頭不見尾」是人類的限制,但對屬神的人卻都是存在的真實。 對約伯而言,因為不見天上靈界會議內容,開始「莫名其妙」遭受人類歷史一切可能的患難:失去財產、失去兒女、失去健康、失去自尊。約伯記總共四十二章,就是在替苦難中的人發聲,訴說苦難中屬神子民的痛苦與困惑。在這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