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同在的見證(伯廿九)

約伯又接著說:惟願我的景況如從前的月份,如神保守我的日子。那時他的燈照在我頭上;我藉他的光行過黑暗。我願如壯年的時候:那時我在帳棚中,神待我有密友之情;全能者仍與我同在;我的兒女都環繞我。(伯 29:1-5)

約伯在辯論結束的最後,「見證」了神給他的恩典,雖然以過去式的方式書寫,感覺似乎榮景已不在,但他的見證是真的,因他堅守神的義,所以說話和做事也都實實在在地。

約伯記這章是對「神同在」的實況報導,神同在的時候就是這樣,約伯親自做了蒙恩見證,讓今天也一樣經歷神同在的筆者看見了,也是由心發出「阿們阿們」(也就是實實在在的意思),因為這見證是真的!

神同在的約伯(其實神現在依然同在),他親身經歷的神人關係就像密友一樣。密友像什麼?那就是:當我們有事沒事時都想找他,他跟我們無話不談,有事也講、沒事也要講,跟他在一起很快樂沒有壓力,暫時離開時會期待下一次的相聚,和他在一起時,若有其他重要的事可以緩就緩、不重要的事全因為要和好友相聚都可以順延。這才是「密友」。

神同在還有許多恩典相隨:祂會讓我們諸事亨通、身份因神祝福而尊貴、兒女環繞、磐石出油成河(不虞匱乏)....。約伯也述說了他對應的行動,也就是神要他盡的諸般的義,就是成為孤兒的父、扶助寡婦的軟弱、成為瞎子人的眼、瘸腿人的腳....。他要告訴我們:因為常做神喜悅的事,神就會同在。如經上說:

所以耶穌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做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他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裏,因為我常做他所喜悅的事。」(約 8:28-29)

這是耶穌在世傳福音時留下的榜樣,也就是要我們學習祂「常做神所喜悅的事」,神就會與我們同在,就像約伯的體驗一樣,來複製約伯的恩典。

今天,神所喜悅的事都記在聖經當中,不讀經,不能明白神所喜悅的事、神所討厭的事,這樣就會與「神同在」絕緣。所以我們今天要每日讀經,而且在讀聖經時,都至少要具備有的心態:要去查考何為神喜悅的事(神的旨意)?然後要思考怎麼去做?當我們做好做滿了,就必享受神的同在。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 7:21)

by高春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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