豈可與恨耶和華的人和好?(王上22章)(代下19章)
約沙法與以色列王和好。(王上 22:44)
「和好」永遠是好事嗎?愛人絕對是神所喜悅的事嗎?那要看你是跟什麼樣的人和好,這樣的和好,合不合真理。像這裡約沙法與以色列王亞哈和好(約沙法的兒子約蘭娶亞哈的女兒為妻),神差派先見哈拿尼的兒子耶戶說:
先見哈拿尼的兒子耶戶出來迎接約沙法王、對他說:「你豈當幫助惡人、愛那恨惡耶和華的人呢?因此耶和華的忿怒臨到你。」(代下 19:2)
約沙法是好王,神對他要求就相對比較高,因為他是可以被要求的。神也常管教可以管教的人,若持續作惡卻都平安無事,表示已被神棄絕。此時約沙法「愛那恨惡耶和華的人」,也就是亞哈,因此「耶和華的憤怒臨到你」。
今天不明真理的人常愛說:愛是無條件的。依據真理查考,其實愛還是有條件的,雖然對所有的人都要秉持「不加害於人」的心態,但是神所要求的「愛」,只能愛神喜悅的人。耶穌說:
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 13:1)
這裡特別強調耶穌的愛,是「愛他們到底」的愛,是捨己的愛。這愛的對象特別註明是「世間屬自己的人」。「屬自己」就是屬耶穌的人。耶穌又說:
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他們本是你的、你將他們賜給我、他們也遵守了你的道。........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約 17:6-9)
可見,有人是耶穌不願為他祈求的人,耶穌為「祢從世上賜給我的人」禱告,並保守他們。這些是什麼特徵的人?耶穌說就是「他們本是祢的」、「他們也遵守了祢的道」的人。如果像掃羅王,神甚至要撒母耳不要再為頑梗硬心的他傷心:
耶和華對撒母耳說:「我既厭棄掃羅作以色列的王、你為他悲傷要到幾時呢?........。」(撒上 16:1)
耶穌的愛是有分別的:對所有的人,不加害於人(耶穌說他不定罪),要對所有的人好;至於「愛」,要愛神所愛,恨神所恨的才是符合真理。因為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愛要建立基礎於真理上面。聖經又說:
因為世上有許多迷惑人的出來、他們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這就是那迷惑人、敵基督的。你們要小心、不要失去你們〔有古卷作我們〕所作的工、乃要得着滿足的賞賜。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着的、就沒有神.常守這教訓的、就有父又有子。若有人到你們那裏、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裏、也不要問他的安.因為問他安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約貳 7-11)
這裡說:有一種人連接待、問他們安都不行,就是「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不是傳這教訓」的人,也就是「迷惑人的、敵基督的」,「要小心,不要失去你們所作的工」。想一想:連接待、問安都不行了,還能愛他嗎?
像本章中,亞哈恨耶和華、殺害耶和華真神的先知,約沙法卻與他和好、和他結親,還和他共事,一起挑起爭端與亞蘭人征戰。還好神保守約沙法,因為他還有可取之處,否則引火自焚,將得不償失。
你們不要自欺.濫交是敗壞善行。你們要醒悟為善、不要犯罪.因為有人不認識神.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愧。(林前 15:33-34)
保羅這句話在提醒:末後教會中的弟兄姊妹不都是可以深交的,「濫交是敗壞善行」。特別是主內「不認識神」的人,這些人當羞愧,因為是主內的外邦人,像亞哈,雖是選民,卻是神所恨惡的人,這樣的人,不可深交。
另外當自省、謹慎,是否長久對真理吊兒啷噹,成為讓耶穌不願幫忙祈求的人?
By Isaiah K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