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你忘記我(結23章)

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忘記我、將我丟在背後、所以你要擔當你淫行和淫亂的報應。」(結 23:35)

本章神以極露骨的字眼陳述以色列南北兩國的罪惡,為了表達祂內心無比的沉痛與憤怒。

在我還沒退休、仍擔任教職時,最令人生氣的不是孩子犯錯,而是孩子自己不知道已經惹老師生氣時的嘴臉。尤其是學生在回應已在憤怒中的老師,說:「啊你是在氣什麼?有什麼好氣的?」時,那種對師長的鄙視、褻慢時的嘴臉,是最令人難以忍受的。

當時犯淫亂罪的南北兩國,應該也是一臉「我怎麼了嗎?」,混然不知已鑄成大錯,甚至還在問:「神為甚麼要使我們的國家滅亡?」這樣愚蠢的問題。

神對於這樣的百姓,給了精準的答案:「因你忘記我,將我丟在背後」,也因為這個緣故,「所以你要擔當你淫行和淫亂的報應」。

讀此章經文所給我們的教訓,就是要時時跳脫「忘記神」的愚蒙。人的心中若沒有神,就會肆無忌憚,也就是在神前、在教會中隨便亂做、隨便亂發言,目中無真神。

你到神的殿,要謹慎腳步。因為近前聽,勝過愚昧人獻祭〔或作勝過獻愚昧人的祭〕,他們本不知道所作的是惡。你在神面前不可冒失開口,也不可心急發言。因為神在天上、你在地下,所以你的言語要寡少。(傳 5:1-2)

主耶穌在為我們受死,贖回我們的生命、脫離永死的過程中,付出極重的代價。罪與罰等價原理之下,我們的罪有多重,主耶穌付出的代價就要有多大。好比我們被黑道轄持,生命危在旦夕,因為我們得罪黑道,難以脫離轄制。這時有人願意以生命交換我們的生命,而且願意接受黑道任意的凌辱、鞭打。我們因此得自由了,但這位願意為我們受毆打、凌辱的人,在臨死之前,我們因為對他的感激與不捨,問他:「你這樣為我而死,告訴我,我可以為你做什麼?」沒想到這時滾在血泊、渾身是傷、生命即將終了的他,只有微笑著說:「我什麼都不要,只要你『記念我』。」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捨有古卷作擘開〕,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林前 11:23-25)

主耶穌在面對十字架苦刑的前夕,表達出祂唯一的要求,就只是「記念我」,其他,什麼都不用。

原本這救贖的代價極高,沒有人可以還得起的。主耶穌曾在饒恕七十個七次的比喻中,提到有人欠王一千萬銀子,因還不起,後來王將他的債,都赦免了(太 18:21-35)。幾年前我依照幣值做試算,這「一千萬銀子」價值算出來約新台幣五十億元。主耶穌為何要講這個不合常理的天價?因為這個債,最後被王赦免了,主耶穌的意思似乎在暗示:你所犯的罪,代價極高,但我已為你還清。

那些倚仗財貨自誇錢財多的人,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神,叫他長遠活着、不見朽壞。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可永遠罷休.(詩 49:6-8)

講白一點,這就好像我們今天要接受真耶穌教會合乎真理的洗禮,贖罪代價價值新台幣五十億元。我們受洗申請時,職務會在給我們填受洗申請書的時候,有說:「請附上新台幣五十億元的支票,以供職務會審查。」嗎?若這樣,有誰能得救?

事實上,我們的寶貴生命無價,更甚於新台幣五十億元,但是這樣大的代價,主只要我們「記念主」。

然而,犯罪的人,卻是輕輕忽忽「忘記主」,何等可惡啊!如此的忘恩負義,連一般世人也不會做這樣的事。

所以,我們還會覺得當時神跟以色列、猶大兩國說:「你忘記我」是小事嗎?還會跟神提出抗議說:「我怎麼了嗎?」

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 4:1-3)

By Isaiah 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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