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板一眼的神,遇到隨隨便便的人(利10章)

「祭司因獻凡火被擊殺」是利未記中記載了一段因錯誤獻祭,被神立即刑罰的例子:

 10:1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10:2 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10:3 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亞倫就默默不言。(利未記)

相信剛讀到這段的人,都會很震撼!覺得神不通人情,至少警告一下。若是這樣想,我們距離認識這位真神的性情,還有好一段路要走。

神在利未記第一章到第九章中,一遍又一遍不厭其煩地講清楚說明白獻祭與祭司工作的內容,還讓祭司就職前「關在會幕七天」,天天操作這些動作。這七天雖然說是為承接聖職前做潔淨準備,另一方面不也是為了讓未來祭司不要「因勿犯而死亡」?

認識天父真神的人,就會知道我們的神,是「一板一眼的神」。因為經上說:

2:11 有可信的話說: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他同活;2:12 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我們若不認他,他也必不認我們;2:13 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摩太後書)

「一板一眼」有個好處,就是「說話算話,絕不食言」,所以對祂做了甚麼特定的行動,祂就會「也必」給予對應的相關回應,而且絕不改變!

但是,當一板一眼的神,對上隨隨便便的神的工人,就.............。

今年上半年發生「太魯閣號因工程車落軌的出軌事件」,死亡49人,原因之一,就是相關人員「隨隨便便」,沒有照工程標準作業程序,以為「一定非得照規矩來做嗎?」「有那麼嚴重嗎?」「有需要這麼大驚小怪嗎?」,一次兩次沒出事,難保第三次不會出事。

有人讀到利未記這個地方,會不自覺抱怨神太嚴厲。但是,神並不是沒事先講清楚說明白,也不是沒讓祭司們「反覆練習」,但是「知道到熟練」是一回事,「熟練到在意」又是另一回事!

人若對某件事情不在意,則再熟練都沒用!就如一位資深教員,聖經再熟、技巧再優,都敵不過隨隨便便的態度的扼殺教學效果!

今天,神已經在整本聖經中一爾再、再爾三,殷殷告誡那些事一定要做、那些事一定不可以做,我們有沒有「用心讀」、來「在意祂」!別忘了!我們所事奉的是「一板一眼的神」,因為祂是那位過去、現在、未來永不改變的神,在祂永遠是是的!沒有似是而非!如果我們是個隨隨便便的人,隨隨便便有火就把它獻在我們的香爐中(凡火),突然間神的刑罰到了,這時,還要怪神嚴厲嗎?

By Isaiah 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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