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穿聖經歷史的驕傲病_痲瘋(利13、14章)

 利未記13、14章用了兩章不小的篇幅來記載選民面對痲瘋病時處理準則:

指導如何判斷痲瘋病已發生(隨時檢視是否已心生驕傲,使言行舉止已惹神憤怒,遭致今日的羞恥)、要先找祭司查看(不是找醫生,要先找祭司,因為是信仰的問題)、不嚴重或已痊癒要關鎖七天(及時悔改禱告,安靜反省)、七天後若確認沒有復發要獻祭(立志不再犯)、七天後若沒痊癒或擴散要繼續關鎖遠離人群(要宣告自己驕傲導致今日神的刑罰)、得病的人要大聲喊「不潔了!不潔了!」然後隔離(必要時暫停聖工)、物品或房屋也會有痲瘋的病兆、無法處理痲瘋問題的東西要燒掉打掉.....等。可以說是「輕慢不得」。

聖經中的人類歷史,「痲瘋」這個病(與今日狹義的痲瘋病不盡相同),大多有「神因人的驕傲所做出的言行而做的刑罰」之意涵:

一、米利暗的大痲瘋

民數記12:10中,摩西的姊姊米利暗,因批評摩西娶古實(非洲)女子來毀謗摩西的領導地位,神刑罰她的「驕傲」,因為她真正的動機是「我是長輩耶,憑什麼要聽摩西的領導?」

二、基哈西的大痲瘋

列王記下5:21記載以利沙先知的僕人基哈西,因為「貪心」,謊稱以利沙先知要禮物,「謗瀆神聖潔的聖名」,所以長大痲瘋。其實基哈西的貪心,也含有驕傲的成分(我大先知以利沙的大弟子耶,要一些不為過吧?)

三、烏西雅王的大痲瘋

歷代志下26:19記載猶大王烏西雅,原本信仰與領導國家方面的表現都是可圈可點,卻最後自以為是,除了要當政治的王,還想當宗教的王,81個祭司擋不住他貿然的獻祭舉動,於是神出手,他就長大痲瘋長到死,是因他「驕傲」、「干犯神」。

看起來,聖經中的大痲瘋疾病,多與「驕傲」有關。而這種皮膚病,是直接顯於外貌,「公諸於世」,讓這些驕傲的人原本很在乎的外貌,反而變得更噁心且污穢不堪,不但因此得不到原本期望的虛榮,反而更是發出惡臭、凸顯羞恥,讓眾人退避三舍。如經上所說:

驕傲來,羞恥也來;謙遜人卻有智慧。(箴11:2)

一但人的驕傲發生了,且好幾天「退不了燒」,聖經歷史中最簡單而有效的方式,就是以「羞恥」回敬。如果當事人夠敏感,可以立即自我反省謙卑下來,照利未記痲瘋病處理準則,關鎖「七天」自我反省之後,切實悔改獻祭,或許還有恢復正常生活的一天。如果太嚴重,甚至干犯與褻瀆神的聖名,這時可能就要像「烏西雅」王一樣,在痲瘋病中度下餘生,直到死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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