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個十分之一(申14章)

有人說:「比本分再多做一點,就是卓越」。很多人都想成就別人眼中的卓越,偏偏不願意多付出一點。

信仰何嘗不是?在財物上,申命記十四章裡,神明講如何成就神眼中信仰的卓越,就是所謂的「第三個十分之一」:

申14:22「你要把你撒種所產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14:23又要把你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吃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就是他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這樣,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神。....14:27「住在你城裏的利未人,你不可丟棄他,因為他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14:28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都取出來,積存在你的城中。14:29在你城裏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你城裏寄居的,並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吃得飽足。這樣,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這裡講到三個十分之一:第一個十分之一是「必須的」,也是「本份」,要給利未人。第二個十分之一,是「歡樂的十分之一」,要在神面前「與人分享」,讓大家同享屬靈之樂,是要一起吃於神的面前的。

而這個第三個十分之一,是「救濟基金」,是額外要給利未人,以及寄居的,和孤兒寡婦。而且要讓他們「吃得飽足」。因為神是眼看,並照顧寄居的與孤兒寡婦的神!

第一個十分之一,是本分。第二與第三,是甘心樂意,是本分之外,在神眼中是卓越的表現,是神所悅納的。因為是出於「額外的奉獻」,有如「感恩奉獻」一般,是神所記念的,所以這裡神接著說:

這樣,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申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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