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逃城(民35章)

民數記卅五章記載真神親自設立逃城。認識主的人,都知道神不做無聊無意義的是,這逃城,就是今日的「教會」。

35:6你們給利未人的城邑,其中當有六座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裏。此外還要給他們四十二座城。

人難免會犯錯,尤其是承擔從始祖亞當夏娃留下來的「原罪」。除了原罪,還有每天因一時軟弱所犯的「本罪」。人的歸宿,不是天國,就是地獄,其中的地獄最慷慨了,「來者不拒,歡迎入住!」可是,那不是人住的地方!天國的要求就相當的高,要完全照天國主人-耶穌基督的入住條件才能進去。

這六座逃城,分佈非常均勻,因為進天國條件極高,卻有可達成的管道,只看人願不願意利用。通往逃城的路也是經特別整修平整,因為方便誤殺人的可以順利到達。如果誤殺了人,「不知逃命」,將會被殺!進入逃城後,經一定程序審判認定為誤殺人,就可入住。但是從此,只能等當時審判的大祭司過世才能「除罪」,再次回家與家人相會。

今日的教會,昔日的逃城,要廣設,如逃城的分布均勻。得救的門檻極低,只要信而受洗必然得救,就如通往逃城的路平整順暢。如果不信的人必被定罪,因為明明有誤殺人的罪,卻「不知逃」,結局就是被魔鬼獵殺,入住地獄,因為自己不知逃,神也不會干預。今天,這位大祭司已經為我們死了,所以只要來到逃城,罪必得赦。

耶穌基督就是大祭司,已為我們死,使我們除罪(來9:11-15)

9:11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9:12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9:13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9:14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 - 原文是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9:15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

進了逃城,還是要天天用道理洗淨自己,才能完全符合進天國的條件(弗5:26-27)

5:26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5:27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

天天讀聖經,就是用「道」像水一般來洗淨我們,成為聖潔。我們就是教會,是用耶穌寶血所救贖的一群人。天天讀經禱告,天天洗淨自己,因為大祭司已經為我們死了,天天都可以靠祂的寶血除罪。

但是故意犯罪的人不能得赦。聖經所寫的都要遵守,沒有「不知者無罪」的理由

利5:17若有人犯罪,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他雖然不知道,還是有了罪,就要擔當他的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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