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不到期而死的猶大王亞哈謝(王下9章)

猶大王亞哈謝見這光景,就從園亭之路逃跑。耶戶追趕他,說:「把這人也殺在車上。」到了靠近以伯蓮的姑珥坡上擊傷了他。他逃到米吉多,就死在那裏。(王下 9:27)

讀經讀到這裡,有一種很無言的感覺,亞哈謝原本似乎命不該絕的。他是死於「順便」被殺,只因與罪的距離是零。

猶大王亞哈謝的母親是以色列王亞哈的女兒亞她利雅,外婆就是惡名昭彰的耶洗別。亞哈謝效法亞哈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與亞哈家一樣,因為他是亞哈家的女婿(王下 8:27),結果神命以色列約蘭王的將軍耶戶執行殲滅亞哈家族的命令時,因為神給亞哈家可以悔改的時候已到,亞哈全家卻執迷不悟,於是神使耶戶叛變,開滿弓射穿約蘭王的鎧甲縫隙,箭從心臟穿出死亡,也命人把耶洗別從樓上推下來,屍身被狗吃到只剩下殘肢,無法下葬。然而,本來似乎與猶大王亞哈謝無關的殺戮行動,他卻因離火太近「順便」被殺。

不要行惡過分,也不要為人愚昧,何必不到期而死呢?(傳 7:17)

這段經文似乎可以說明這位運氣不好,死於非命的猶大王亞哈謝。因為他不行神的命令,又跟被神厭棄的亞哈家密切往來,就好像不願意遠離所多瑪蛾摩拉的羅得全家,如果最後還是沒有逃出來,分別為聖,最後將一起被燒滅。

最近聽到一些離火太近的人,神給他們幾十年的寬容,他們還是沒能離開,最後被火燒著了,發生了許多悲慘的不幸。我們總覺得:我離火雖然很近,但我不是「火」,應該沒事吧?箴言說:

因為妓女能使人只剩一塊餅、淫婦獵取人寶貴的生命。人若懷裏搋火、衣服豈能不燒呢?人若在火炭上走、腳豈能不燙呢?親近鄰舍之妻的、也是如此.凡挨近他的、不免受罰。(箴 6:26-29)

箴言這裡形容這些一生憑自己血氣、情慾行事、自以為是、濫用神所賜職權的人,在神眼中有如「妓女」、「淫婦」,像這裡的亞哈家族一樣,神雖沒立即刑罰,但不代表不罰,不可心存僥倖。然而因為妓女的特色就是嘴巴甜、誘惑人,愛在網路大放厥詞,很多無知的人在旁贊同與附和妓女與淫婦的行為,甚至在各樣會議、社群媒體聲援的,為妓女、淫婦指責神的工人的,這些與「妓女」、「淫婦」同行的,聖經說這些人如在「懷裡搋火」,總有一天會引火自焚。這些人的罪雖不及死,只因你離罪太近,甚至「在炭火上走」,怎能沒事?

想一想,我與罪的距離、夠遠嗎?

因為世上有許多迷惑人的出來、他們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這就是那迷惑人、敵基督的。你們要小心、不要失去你們〔有古卷作我們〕所作的工、乃要得着滿足的賞賜。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着的、就沒有神.常守這教訓的、就有父又有子。若有人到你們那裏、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裏、也不要問他的安。因為問他安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約貳7-11)

By Isaiah 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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