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使主耶穌離開的小動作(可一)

耶穌嚴嚴的囑咐他,就打發他走,對他說:「你要謹慎,甚麼話都不可告訴人,只要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又因為你潔淨了,獻上摩西所吩咐的禮物,對眾人作證據。」那人出去,倒說許多的話,把這件事傳揚開了,叫耶穌以後不得再明明的進城,只好在外邊曠野地方,人從各處都就了他來。(可 1:43-45)

主耶穌行神蹟,要人不要張揚不是只有這一次,也許有許多人很不解:得平安、得醫治是好事,為何「不可告訴人」?這要從主耶穌說的話來找答案:

次日早晨,天未亮的時候,耶穌起來,到曠野地方去,在那裏禱告。西門和同伴追了他去。遇見了就對他說:「眾人都找你。」耶穌對他們說:「我們可以往別處去,到鄰近的鄉村,我也好在那裏傳道,因為我是為這事出來的。」(可 1:35-38)

同一章的這段,是耶穌行完神蹟,祂反而「躲」起來,到曠野地方去禱告,連祂的門徒都不知道祂到哪裡去了。當祂的門徒跟祂說大家在找祂,祂反而說:「我們可以往『別處』去,.......」感覺在閃避這群人。還好耶穌總是會說明祂的用意,祂說:「我也好在那裏『傳道』,因為我是『為這事出來的』」,行神蹟是其次,傳天國的福音才是重點。

這位大麻瘋得醫治的人搞錯重點了,或許他也真的太興奮了忘了耶穌的「嚴嚴囑咐」,而且還隨意地做了將這神蹟傳開的小舉動,不在乎會違背耶穌的本意。但是事實已造成,他得恩典對耶穌的「回報」,竟是讓耶穌「離開」,阻撓耶穌的工作。

今天教會的存在價值,就是要傳天國的福音,引人得救。至於醫病、趕鬼、得平安其實是其次,目的是為的證明所傳的道。

二人(保羅和巴拿巴)在那裏住了多日,倚靠主放膽講道,主藉他們的手,施行神蹟奇事,證明他的恩道。(徒 14:3)

有些見證,是為了證明道理是真的,但是有些見證是神給個人的特別恩典,不必刻意說出。這說與不說之間,都要照神的旨意而行。

近年來,福音活動中「福音」的成分變少了,甚至不見了,活動海報連「真耶穌教會」五個字都消失了,完全看不出這是教會的福音活動。福音見證雖然很好,但是見證者的心態是榮耀神、還是高舉自己?慕道者接受到的訊息是在「聽奇人異事」,還是「看看信主有什麼福利」?有沒有照主耶穌所要的,將真理的感動送進入人的心?

就像這位大麻瘋的,他高聲見證主耶穌的恩典,卻迫使耶穌離開那地。當我們傳福音僅高舉見證,甚至連福音的成份都全部省略了,這樣耶穌會同在嗎?今天各地的福音活動,福音短講越講越短、祈求靈恩越來越少,這是福音佈道的本質嗎?

不要忘了耶穌說的話,祂很清楚做每一件事的用意,祂來,就是為了福音的緣故,若不是,就寧可離開。若我們堅持用自己對人的體諒(人家會嚇到、人家不喜歡直接傳教)來進行福音工作,那麼,耶穌只好---離開。

By Isaiah Kao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木柵靈恩佈道會協助心得2024.4.16-21

家,就是一定要回去的地方(來十一)

【讀經心得】真神因亞伯拉罕,賜福給兒子以撒(創26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