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容易立自己以為義的原因(羅十)

弟兄們、我心裏所願的、向 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我可以證明他們向 神有熱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識.因為不知道 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 神的義了。(羅10:1-3)

保羅是猶太人,自然想要將最好的先給猶太人,但是實際的狀況他也知道,自己也曾相同過,就是像猶太人一樣自以為義。如今他已蒙主的光照,全然醒悟過來,原來自己以前所堅持的都是錯的。

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腓3:5-7)

這些年來,藉著聖靈的教導,也讓他慢慢體會到自己當時候為何會這麼自以為義(自以為是)?原來是「不知道神的義」於是「想要立自己的義」,結果反而「就不服神的義」了,這就是人會自義的機制。

義,可以用「神所喜悅的一切事或物」來說明。神的義,就是合神旨意的一切美善,神的義都在這整本聖經中,因為: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義。(羅10:4)

律法,到今日的演變就是「整本聖經」,聖經的總結就是基督,是真神的一切美善,也是完全敘述神的義的地方。每日讀經是必要的作為,任何人認為讀經行為可有可無的,將不會知道神的義,雖也整天禱告,卻不見得是合神旨意的方式來禱告;雖口口聲聲說聖靈帶領,卻有可能是其他的靈的干擾,因為沒有用聖經真理去慎思明辨。

親愛的弟兄阿、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 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約壹4:1)

當人不愛聖經真理,只愛憑個人感動來陳述屬靈的經驗,這就不是來自於神的感動,這樣的人最後都漸漸走向「立自己的義」,也就是想彰顯自己的「屬靈」,想要出名,卻不知道自己所謂的屬靈,到底是屬哪個靈?

人憑着自己說、是求自己的榮耀.惟有求那差他來者的榮耀、這人是真的、在他心裏沒有不義。(約7:18)

憑自己的感動來說,是「求自己的榮耀」,主的僕人,應該要每天領受主人的命令,不是自己想,要藉由禱告、讀聖經,常常聚會、反覆思想,這些都是必要的,缺一不可。若只沉醉在靈的感動,卻不願意作好信仰的基本功讀經禱告,有朝一日,就成了只立自己為義,不服神的義而不自知了。

(耶穌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5:17-20)

文士法利賽人的義就是律法很熟,他們的不義就是能說不能行。耶穌說要「勝於」他們的「義」,就是要像他們一樣熟讀聖經神的話。若連這點義(讀經)都作不到,「斷不能進天國」

By Isaiah 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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