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人人都當尊重(來十三)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 神必要審判。(來13:4)

希伯來書在闡述完「耶穌才是全人類該仰望的神」之後,這第十三章「結論」,講到幾項重要的真道當去守著,其中一項就是「婚姻」。

今天人類最大的罪惡就是淫亂,魔鬼撒但要瓦解神的真教會最輕鬆的武器就是混亂婚姻。因此這裡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人人」表示沒有人是例外的,所有人都要用戒慎恐懼的態度去面對婚姻,隨時都要捫心自問:我這樣做,神喜不喜悅?

尊重的方法,這裡提到「床也不可污穢」。「床」是指著性行為,世人已經在床第事上放棄了主權,已拱手交給魔鬼。神的兒女須遵照神起初創造天地時的真理要求,也就是在一夫一妻、主內聯婚、主前完婚的條件下,享受神的美妙恩典。

另外,「苟合」與「行淫」是兩件當注意的罪,關乎靈命的永死:

  1. 苟合:原意是娼妓,就是在非關婚姻條件下,隨意就發生的性行為,包含今日「婚前性行為」,雖將來也準備進入婚姻,但因為尚未進入婚姻就有性行為,在神面前就是罪。
  2. 行淫:就是淫亂,已進入婚姻的人,卻再跟配偶以外的人有性行為,無論是同性還是異性,包含今日的「外遇」、「婚外情」、「漂妓」。因為違背原本在神面前所定的盟約,背棄神所認定的配偶,神必基於盟約追討,神必審問。

當我們謹守真理將婚姻守住了,家庭祭壇才能得蒙神所喜悅賜福。綜觀世俗,凡婚姻隨便的家庭,悲慘的婚姻常會遺傳下去,以至於世世代代婚姻混亂。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為耳濡目染,產生身教的榜樣效應,另一方面也因神不喜悅,所以神不祝福,以至於神不保守。當我們對於神一再強調的真理不去謹守,神也必忘記這些人的兒女,以至於代禱無用,任憑悲劇發生。

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你棄掉知識、我也必棄掉你、使你不再給我作祭司.你既忘了你 神的律法、我也必忘記你的兒女。(何4:6)

十二章(前一章)說:「神乃是烈火」,是在提醒我們:不聽神的命令,神必將他燒滅。

你們總要謹慎、不可棄絕那向你們說話的.因為那些棄絕在地上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呢?........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 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 神。因為我們的 神乃是烈火。(來12:25、28-29)

By Isaiah 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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