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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成為主內的外邦人(啟十一)

有一根葦子賜給我、當作量度的杖.且有話說、起來、將 神的殿、和祭壇、並在殿中禮拜的人、都量一量。只是殿外的院子、要留下不用量.因為這是給了外邦人的.他們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啟11:1-2) 這是在預言末日真教會中會出現的景象:神要用真理來檢驗屬於祂的教會與子民,也就是用 「葦子」「當作量度的杖」 ,用神的話,藉由苦難的操練 來檢驗個人的工程: 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稭、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林前 3:12-13) 「金、銀、寶石」指遵照真理作主工的工程;「草木、禾稭」是指用自己、用世界、自以為是的方法做的事奉。 所檢驗的 「神的殿」、「祭壇」、「在殿中禮拜的人」 ,是指:「神的殿」原文作聖所,包含聖所和至聖所,就是願意追求信仰的屬天信徒,神要來看看是否合乎標準,如聖所中有:陳設餅(有否吃下真理每天讀經)、金燈台(有否聽到後確實行道,發出光);「祭壇」就是香壇,代表禱告,神要查看敬拜方式、禱告的內容是否符合神的旨意;「禮拜的人」,就是要檢驗這些人是否真的謹守遵行聖經的一切真理來敬拜神。神要祂的僕人來量度,就是審判之日前的「預檢」,不足的部分要改進。此時:符合真理的得福氣;違背真理的受管教。 值得注意的是: 「只是殿外的院子,要留下不用量,因為這是給了外邦人的」 ,也就是在末時的真教會中,會有所謂的主內的「外邦人」,他們只是掛名的信徒,與世俗同流合污,不讀經也不禱告、不接聖工服事主、不遵照真理指示去過分別為聖的生活。甚至有些人的行為極其誇張,還迫害教會、製造教會混亂。他們卻不見得被神的管教,似乎還過著蠻順利自在的日子,這是因為他們已被神放棄,神對他們這群人說「連量都不必量」,而且將來他們要踐踏聖殿,也就是會恣意逼迫遵守神旨意的人、發明異端混亂教會、突發奇想去更改敬拜的方式、將教會經營成外邦人的組織,使教會俗化。 其實在真實的世界中,耶路撒冷的聖殿無論內殿、外殿,外邦人都不可以進去的,但是末時,神要「任憑」末時的真教會受到不敬虔人的玷污。因此末時教會將會出現兩個極端:非常屬靈與非常屬世的教會;非常屬靈的信徒與極端罪惡的信徒。經上說: 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 22:11

我和摩西是同一個教會的,你呢?

〖協助北台中教會2024.5.14-19 靈恩佈道會 心得〗 這摩西,就是百姓棄絕說:誰立你作我們的首領、和審判官的。 神卻藉那在荊棘中顯現之使者的手,差派他作首領作救贖的。這人領百姓出來在埃及、在紅海、在曠野,四十年間行了奇事神蹟。那曾對以色列人說:『 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像我的』就是這位摩西。這人曾在曠野 會 中、和西乃山上與那對他說話的天使同在,又與我們的祖宗同在,並且領受活潑的聖言傳給我們。(徒7:35-38) 這次靈恩佈道會和李信德傳道同工,他的主題是「復興使徒真教會」,提到聖經中對於「教會」的嚴格定義。今天世界上發現這個專有名詞「教會」很偉大,於是「佛教會」、「道教會」都出現了。其實「教會」是專有名詞,希臘文ἐκκλησία(音ekklēsia),是指藉著主耶穌的血,聖靈見證下受洗歸入基督的一群人。更重要的是在使徒行傳這裡,提到以色列先祖「摩西」, 「這人曾在曠野會中」 的 「會」 ,在原文所用的字就是「教會」。 真耶穌教會有聖靈同在的大水浸禮,所以是真的教會,跟使徒時代一樣,這裡又證明摩西那在曠野的會也是教會,原來我們真耶穌教會跟摩西是同一個教會啊!雖然摩西當時候不稱真耶穌教會,但是因為被主耶穌所認可、揀選,所以都是同一個教會、同一個國度、是神家裡的人,是唯一真教會。 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 神家裏的人了.(弗2:19) By Isaiah Kao

靠主成為不犯罪的人(約壹三)

凡從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裏。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 神生的。(約壹 3:9) 人們帶著肉體,習慣了情慾、犯罪的生活模式,因此常斷定人是不可能不做壞事的,頂多只能盡量少做一點壞事。這好比人從出生就習慣地球重力的影響,因此斷定人無法飛起來一樣,若從高空落下,必定摔得粉身碎骨。其實只要重力消失了,人是會在太空中無止盡地「飛行」,漂浮在空中的。 問題是重力怎麼可能消失?人怎麼可能不犯罪?而且,人要能進永生天國,罪的問題一定要解決。我們常用人的思維無法跳脫這框架,就是「是人就會犯罪」的認知,於是有人甚至認為天國可能沒有想像中那麼嚴格,什麼一點點罪也不能犯、一點小錯也不能做?並認為如果進天國真的如此嚴格,那麼全世界的人不就都不能進天國了? 人的確不可能不犯罪!但還是有方法可以不要犯罪。這段經文告訴我們方法,這裡說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 。這裡不是說完全不會犯罪,而是不會輕易地犯罪。那真是太棒了!真是人類的福音啊!但是,要如何「從神而生?」聖經接著說要「住在神裡面」才能達成。 凡住在他裏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約壹 3:6) 住在神裡面的,就不犯罪。因為犯罪的原因,是因著人的情慾、私慾被引誘,然而引誘來自魔鬼。因此只要住在神裡面,就會被神保護著,魔鬼就碰不到我們,一但我們的心完全被神所保護了,就不會輕易犯罪,因為唯一造成犯罪的因素被除掉了,沒了犯罪的理由。 但是 要如何住在神裡面呢?這段經文接著說:「要看見祂、要認識祂。」因為 「凡犯罪的,未曾看見祂,也未曾認識祂。」 今天我們是否真看見神?是否真認識神?那就要看看我們是否願意遵行主的話語,切實去遵行祂的命令。 遵守 神命令的,就住在 神裏面, 神也住在他裏面。我們所以知道 神住在我們裏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約壹 3:24) 當我們接受洗禮「從神而生」之後,接著只要我們願意認真每日讀聖經、常常聚會聽道理,藉著聖靈的幫助,去 「遵守神的命令」 ,然後 「就住在神裡面」 ,從此我們就可以不受魔鬼引誘,真的成為不會犯罪的人,也是不能犯罪的人,因為 「神的道(或做「種子」)」 存在我們的心理,心中常常有神的話語,如此才能得以進入永生天國,享受主所預備的那好得無比的永恆福樂!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 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

配得的榮耀之前,配得的苦難(帖後一)

這正是 神公義判斷的明證.叫你們可算配得 神的國、你們就是為這國受苦。(帖後1:5) 早上台總早禱會(2024.5.8)由張信德傳道主領。他照台總讀經進度分享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一章。引用了這段經文,提到保羅讚賞帖撒羅尼迦教會在患難中的信仰表現,說他們 「可算配得神的國」 ,但話鋒一轉,提到是因他們為這國,就是神的國受了苦。 接著傳道分享一位同靈的見證: 有一對夫妻,剛信主時,妻子發現肝有腫瘤,於是認真依靠主禱告求醫治。果然,不久之後就痊癒了,肝腫瘤找不到蹤影。八、九年之後,妻子的肝腫瘤復發,他們一樣為這病痛禱告,但這次跟上次結果不同,妻子的肝腫瘤不但沒有減小,反而越來越嚴重。 身為丈夫的弟兄,很氣餒地問他妻子:「你現在心情如何?」,意思是我已經快要氣餒沒信心了,妳是否跟我同感?沒想到妻子回:「還不錯啊!」 「妳怎麼會覺得還不錯?我們越迫切禱告,病情卻越來越嚴重了啊!」夫回應。 「因為我想到說,如果最後神的旨意是要醫治我,即使現在狀況越來越差,祂也可以讓我突然就痊癒了啊!但是,倘若祂的旨意不是讓我能得醫治,我也可以就這樣安然離世,進到天國,回到祂身邊,免去世上一切的患難與困苦啊!我覺得,我們今天會遇到這樣的患難,表示神看得起我們,因祂認為我們『配得』這患難啊!」 但是身為丈夫的在當下無法接受,說:「我寧可讓神瞧不起,也不要接受這『配得』的患難,我不要妳受苦啊!」 雖然這位姊妹不久後就安然離世,但是她所說的話,和所表現出的信心,卻成為我們聽見、看見的人的莫大力量與值得效法的榜樣。 我們通常能接受來自神這「配得」的榮耀、「配得」的恩典,卻不知道這在榮耀、恩典之前,常要經歷「配得」的操練。好比沒有經過特定的困難考試,就無法領受因這辛苦通過的困難考試所帶來的獎勵與資格一樣。因此,當我們羨慕一些神的忠心工人,神藉他們的手行出的超凡能力、給他們的超凡恩典,結果在這之前,他們所經歷的超凡操練,我們看到了嗎? 或許有一天,神也認為我們「配得」祂的榮耀,給了我們「配得」的操練,就是超凡的患難與痛苦,我們不知道是否能看懂神的旨意?而且,既然是神認定的「配得」,絕對是超乎我們想像的,於是這樣的操練,會非常苦;但恩典,也會非常大! By Isaiah Kao

信心的相應行為-憐憫(雅二)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 2:26) 聖經中的「信心」從來都不只是「意識形態」的相信而已,沒有信心對應的行為表現,就算是沒有信心,所以說 「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死的」的意思就是「不存在」的意思,不具有任何意義。甚至本章有提到 「你信 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雅 2:19)」 ,因此沒有呼應信心應有的行為,那就跟鬼魔的信相同,因為牠們也信神,卻不照神的旨意行。 本章這裡列出許多因著信心該有的表現,因為既然我們將來要按照這本聖經神的話來接受審判,因著信,我們就必然要按照聖經神的話來行,將來才能在審判台前站得住腳。 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雅 2:12) 其中提到「憐憫」這件事。希臘文的「憐憫」意思是 「不給予某人應得的懲罰,使當事人心中因此感到寬慰。」 在馬太福音十八章主耶穌的比喻中,曾提到有一個僕人欠王一千萬銀子(原文作一千他連得銀子,估算約有新台幣五十億元),這天價怎麼可能還得了?原本依法要將他的妻子、兒女都抓來償還的,但王聽見他的哀求,加上王的「憐憫」,於是將天價的債都免了(如同十字架的費用)。沒想到這位僕人離開後,遇到欠他十兩(估算約新台幣七萬八千多元),卻掐著他的脖子討債,這位被掐脖子的僕人當然無力償還,竟被前面這位欠王一千萬銀子的僕人下在監裡。 這結局就是引發王的大怒!將這原本被赦免的僕人抓來,王說: 「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麼?」(太 18:32b-33) 於是這惡僕人,就不能得赦免了!將被關到永遠,意思就是進入地獄永刑。 雅各書這裡說: 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雅 2:13) 「向審判誇勝」就是末日審判時,原本可能差一分導致進不了天國的,卻因為「憐憫人」被主耶穌加分了,結果只因還活著的時候有憐憫「夠多的人」,因而可加「夠多的分」,使得更容易進天國,於是向審判誇勝了。 但是,要如何加分?原來神會為了分數不太夠的我們,放加分的題目在我們的身邊,可能是本章中那些貧窮的、可憐的,甚至是兇惡的、不可愛的人,目的是要我們對他好,要「愛我們的仇敵」,因為「愛就是給予對方真正的需要,完全滿足他」。真的去愛了,確實幫助了他,不是只有口頭叫他吃得飽穿得暖而已,是真的提供所需的滿足他們,這樣就可以被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