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的相應行為-憐憫(雅二)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 2:26)

聖經中的「信心」從來都不只是「意識形態」的相信而已,沒有信心對應的行為表現,就算是沒有信心,所以說「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死的」的意思就是「不存在」的意思,不具有任何意義。甚至本章有提到「你信 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雅 2:19)」,因此沒有呼應信心應有的行為,那就跟鬼魔的信相同,因為牠們也信神,卻不照神的旨意行。

本章這裡列出許多因著信心該有的表現,因為既然我們將來要按照這本聖經神的話來接受審判,因著信,我們就必然要按照聖經神的話來行,將來才能在審判台前站得住腳。

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雅 2:12)

其中提到「憐憫」這件事。希臘文的「憐憫」意思是「不給予某人應得的懲罰,使當事人心中因此感到寬慰。」在馬太福音十八章主耶穌的比喻中,曾提到有一個僕人欠王一千萬銀子(原文作一千他連得銀子,估算約有新台幣五十億元),這天價怎麼可能還得了?原本依法要將他的妻子、兒女都抓來償還的,但王聽見他的哀求,加上王的「憐憫」,於是將天價的債都免了(如同十字架的費用)。沒想到這位僕人離開後,遇到欠他十兩(估算約新台幣七萬八千多元),卻掐著他的脖子討債,這位被掐脖子的僕人當然無力償還,竟被前面這位欠王一千萬銀子的僕人下在監裡。

這結局就是引發王的大怒!將這原本被赦免的僕人抓來,王說:

「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麼?」(太 18:32b-33)

於是這惡僕人,就不能得赦免了!將被關到永遠,意思就是進入地獄永刑。

雅各書這裡說:

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雅 2:13)

「向審判誇勝」就是末日審判時,原本可能差一分導致進不了天國的,卻因為「憐憫人」被主耶穌加分了,結果只因還活著的時候有憐憫「夠多的人」,因而可加「夠多的分」,使得更容易進天國,於是向審判誇勝了。

但是,要如何加分?原來神會為了分數不太夠的我們,放加分的題目在我們的身邊,可能是本章中那些貧窮的、可憐的,甚至是兇惡的、不可愛的人,目的是要我們對他好,要「愛我們的仇敵」,因為「愛就是給予對方真正的需要,完全滿足他」。真的去愛了,確實幫助了他,不是只有口頭叫他吃得飽穿得暖而已,是真的提供所需的滿足他們,這樣就可以被加分了。如果我們「以貌取人」而忽略他們,就加不到分了!

神很愛我們每個屬祂的人,所以知道我們要進的天國,其實缺分嚴重,因此提供許多加分的機會。所以身邊越多人惹你生氣、讓你不悅、感覺厭惡的人,要好好把握喔!因為這些人都是主給的機會,當你「憐憫」了,分數夠了,就可以進天國了!感謝主!

By Isaiah 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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