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收也沒有餘、少收也沒有缺(出16章)

以色列人就這樣行、有多收的、有少收的。及至用俄梅珥量一量、多收的也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各人按着自己的飯量收取。(民16:17-18)

1990年,當我們三姐弟,最後的小弟考上大學公費生時,家裡已不再有大筆支出的開銷需求,家父蒙神賞賜的「威琳西服店」就因爲一場火災付之一炬。那一夜,因為鄰居失火,接著使連在一起的木造矮房一發不可收拾。因為當年我們的家離父親的西裝店有四公里,失火的當下鄰居打電話給家父,說店面失火,但是不用急,你來應該燒完了,因為是木造房屋。

那年,家父四十七歲,之後五十三歲就開始成為嘉義教會的財務負責人,全心作主的工。

2020年,我年滿五十歲,可以開始有月退俸,家裡的支出其實也都能負荷,主就叫我退休,2023年起在總會教牧處服務。

我,也和家父一樣,走在神的計劃中,祂耐心等候我們「情願」全職事奉,正如當年以色列人撿拾嗎哪的規範一樣,「多收的也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剛好夠用,不至貧窮,卻也談不上富足,以免我們的心偏向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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