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神耳鳴級的震怒,思考父母對成年兒女的責任(撒上2-3章)

耶和華對撒母耳說、我在以色列中必行一件事、叫聽見的人都必耳鳴。我指着以利家所說的話、到了時候我必始終應驗在以利身上。我曾告訴他必永遠降罰與他的家、因他知道兒子作孽、自招咒詛、卻不禁止他們。(撒上 3:11-13)

當孩童撒母耳跟耶和華真神的第一次接觸,神就告訴他這難以啟齒的命令。「叫聽見的人都必耳鳴」意思是指聽到一個盛怒的人吼叫,甚至可以說是「咆哮」後,給人造成的感覺。這裡以咆哮來形容的這個盛怒的人,就是天上真神。是誰惹動神的盛怒,使撒母耳接受傳達此命令之前,神以「聽見的人都必耳鳴」來開場接下來的話語內容?

從第二章可以看見這造成令人耳鳴級警示的主角,也就是祭司以利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因他們在獻祭的事上做出極為離譜的事,完全不尊重這聖禮的規範,甚至在聖殿前犯下苟合的離譜行為。做父親的祭司以利有沒有善盡告誡責任?看來是有的,但是強度似乎不合神的要求:

以利年甚老邁.聽見他兩個兒子待以色列眾人的事、又聽見他們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他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何行這樣的事呢?我從這眾百姓聽見你們的惡行。我兒阿、不可這樣、我聽見你們的風聲不好、你們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人若得罪人、有士師審判他、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祈求呢?」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撒上 2:22-25)

因為此處雖然看見以利有告誡兩個孩子,但是,似乎沒有要他們改的感覺,只是有講,因為神對於以利這樣的教導,神的認為是「隨便」,神人說:

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說、我曾說、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我卻說、決不容你們這樣行、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撒上 2:29-30)

這是神藉著神人來當面告誡以利的話,神認為以利的告誡,不痛不癢、不夠嚴正,因為即使是一樣的話,但是表情與態度若不夠堅定是沒有用的,正如神的話語中提到以利的態度是「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

依照聖經的教育原則: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也不會偏離(箴 22:6)。沒把握兒女在孩童時期教好,難道只能承受成年兒女的忤逆嗎?看來不是的!因為神要追討做父母的有沒有繼續「嚴正」告誡已長大成人後兒女的責任。

就像以利,即使年紀老邁,你的兒子們在獻祭的事上褻瀆神,依據摩西五經的規定,就該革職才是,以儆效尤,剝奪他們服事神的資格,並要嚴嚴告誡,因為這是很嚴重的事。即使講不動長大成人的忤逆兒女,也不可隨之起舞,合理化他們的行為。

今天,或許我們的兒女長大了,行為偏差了,該講的真理還是要告誡,千萬不可因為說不聽,就算了。若從這段祭司以利的事件看來,神是會追討的,而且是「耳鳴級」的警示,不可不慎!

By Isaiah 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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