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歌最終章-大水不能淹沒的愛(歌8章)
求你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帶在你臂上如戳記.因為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是耶和華的烈焰。愛情、眾水不能息滅、大水也不能淹沒.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就全被藐視。(歌 8:6-7)
這兩節經文是雅歌全卷的最高點,是雅歌最終章所要表達的重點與結論。
主內在會堂舉辦的婚禮,最令我最感動的,是祝詩中若有唱到關於哥林多前書十三章的愛的真諦時,唱到最後一個凡事「凡事忍耐」,當下心中總是非常激動,使眼淚不自覺流下。
在「愛的十二個原則」中,凡事忍耐的「忍耐」,希臘文原意是「軍隊堅守陣地,直到全數陣亡」的意思,有「至死不渝」之意。對於剛走入婚姻的新人而言,還未談及將要一起過的幸福快樂的婚姻生活,就先講到「只有死可以將你我分離」的宣示,真的很令人感動。當一對夫婦就是連死都想要永遠再一起了,人生還有甚麼好計較的?連死都不分離,婚姻中怎麼還可能有離婚的選項?但是這樣的愛,只有在真理當中才有機會尋覓得到。
如同談及基督與教會的愛,也是以「捨己」為愛的基礎,就是那願意為對方犧牲生命的愛。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 5:25)
雅歌這裡的「求你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帶在你臂上如戳記.」是表明「你的心裡只能有我,就像是印記印在心上;你的臂章上也只能有我,讓人看見這戳記就知道你是我的人,不可以有想要有愛你的念頭。」之意。「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其中的「死」與「陰間」都是不歸路,一旦進入,就不能回頭,也不可能回頭。就像愛情一樣,與干擾愛情所產生的嫉恨一樣,是沒得商量的。
早上林永福執事主領總會早禱會,提到他前些日子在北埔教會協助靈恩佈道會,遇到一位林弟兄,接待他吃早餐時不忘掏出隨身的福音傳單一一發送。林執事覺得好奇,問他為何如此辛勞?他說:「主耶穌如此愛我,我就是為他做牛做馬都甘願。」
話鋒一轉,林弟兄說:「有一次我發傳單給吃早餐的一位女士,他二話不說將它丟在地上。」因為對方穿裙子,林弟兄就說:「你介意我彎下腰撿在你腳下的傳單嗎?」這位女士就用腳用力往後踢,這時林弟兄就準備要撿起來,因為他覺得還可以給其他的人。這時旁邊一位女士看見了,就跟他說:「你把傳單給我。」因為這另一位女士被林弟兄的動作感動了。然後這位女士默默地找到三峽教會慕道,深深被這份信仰所吸引,於是接受洗禮,成為我們的姊妹。
後來這位姊妹感念當初給他傳單的林弟兄,打電話來總會詢問這位林弟兄是哪個教會的,想當面謝謝他。總會查到原來是北埔教會的。這位林弟兄也感謝神,因為藉著這張傳單又救了一個人。
真愛,就不會去計較自己為他做了甚麼,即使是要因此被羞辱,仍甘之如飴。愛,也使人不再有自我的任何堅持,而願意全心全意去愛對方,去做對方真心喜悅的一切事。
今天讀完雅歌全卷了,我們的感受如何?回想起初認識真神耶穌基督的時候,當時那濃烈的愛,今天是否依然持續?既然愛祂,那麼我們又為祂做了甚麼?
巴不得你像我的兄弟、像喫我母親奶的兄弟.我在外頭遇見你、就與你親嘴.誰也不輕看我。(歌 8:1)
By Isaiah K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