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神拒絕任何人為他代求的人(耶14章)
耶和華對這百姓如此說:「這百姓喜愛妄行、〔原文作飄流〕不禁止腳步.所以耶和華不悅納他們.現今要記念他們的罪孽、追討他們的罪惡。」耶和華又對我說:「不要為這百姓祈禱求好處。」(耶 14:10-11)
這是可能發生在約雅斤王年間的大饑荒,情況可說是非常地嚴重。敏感的先知耶利米知道這樣的災難發生的真正原因,於是他為百姓向神代求,神也正面回應這饑荒真的是因爲百姓的罪之故。
值得注意的是,一方面百姓並不接納耶利米的祈求,另一方面,神也表明絕不聽耶利米對百姓的代求。耶利米這時處於神與人中間的矛盾地帶,所行的可以說已不被兩造所接受、裡外不是人。神與人之間雙重夾擊之下,先知耶利米柔軟的心再度被擊碎。
你要將這話對他們說。願我眼淚汪汪、晝夜不息.因為我百姓〔原文作民的處女〕受了裂口破壞的大傷。(耶 14:17)
神明白表示不要為這樣的百姓代求,如同今天有些人,已經是神不許任何人為他們代求的人。神其實是慈愛的,神喜悅人為罪人代求,更喜悅罪人願意向神以自卑悔罪的心祈求。但是,神極度厭惡始終不認罪的罪人,連任何人為他們代求都不許。
耶和華又對我說:「不要為這百姓祈禱求好處。他們禁食的時候、我不聽他們的呼求.他們獻燔祭和素祭、我也不悅納.我卻要用刀劍、飢荒、瘟疫、滅絕他們。」(耶 14:11-12)
犯罪了固然羞恥,但是更羞恥的卻是始終不認罪,且繼續犯罪,甚至將所犯的罪拿來誇口,要大家跟他一起犯一樣的罪,正如哥林多教會當時的淫亂現象:
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你們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林前 5:1-2)
哥林多教會犯這樣淫亂的罪的人,不但不認罪,而且還「自高自大」,也就是拿來誇口、洋洋得意,一點都不覺得羞恥。當人一旦走到這樣的地步時,就是連摩西、撒母耳在世也都沒用,因為為這樣的人祈求神,神必都不垂聽。
耶和華對我說:「雖有摩西和撒母耳站在我面前代求、我的心也不顧惜這百姓.你將他們從我眼前趕出、叫他們去罷。」(耶 15:1)
記得曾跟某位長老傳道一起去關心一位被靈工作的同靈,這位同靈已被邪靈干擾,神智沒有很清醒。我們向他和他的家人一番勸勉之後,一起禱告,然後我和長老傳道一左一右「奉主耶穌聖名趕鬼,叫你得到釋放!」反覆輪流執行趕鬼的動作。一、二十分鐘後,我們停下來,這位同靈還是昏昏沈沈、神智不清,我們就先離開。趕鬼的過程中,我一直覺得力量出不來,很納悶。走出信徒的家後,我問長老傳道:「這鬼,怎麼趕不太出來?」長老傳道回應:「他自己若不願意悔改,還不願意認罪,這時,鬼是趕不出來的。趕鬼除了執行的人要有信心之外,當事人也必須拿出信心才是。」
想起多年前一次大專班學生靈恩會中,有一位大四班學員被鬼附身,又哭又笑發出詭異的笑聲。當時,我邀同組學員一起禱告後,手舉起來正準備「奉主耶穌聖名趕撒但!」時,還沒開始趕鬼,鬼就出去了,原因是因為這位學員悔改了,他醒悟過來不要再被罪綑綁。
想起來也真可怕,當人不願意認罪,沒有悔改的心,且執迷不誤時,神是不聽他禱告的,甚至連他禁食禱告也沒有用。不但如此,神也不准人幫這樣的人代禱,即使神所深愛的摩西、撒母耳來代求,都沒有用,神都不聽。
對犯罪的人而言,在神前認罪悔改是唯一該做的事;至於為這些在神眼中已不值得代求的人代禱的人,如:耶利米、或是如摩西、撒母耳,神其實不會責備他們,只是神已表明不會垂聽這樣的代禱,他們代求的恩典,將歸在自己的身上。
你本不喜愛祭物.若喜愛、我就獻上.燔祭你也不喜悅。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阿、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 51:16-17)
By Isaiah 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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