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後的大衛王(撒下十二)

大衛王是在聖經中被稱為合神心意的王,卻在拔示巴事件跌倒了。當然,「飯飽思淫逸」這句話是千古不變的道理,在大衛身上就得到了印證。大衛戰勝得了看得見的具體敵人,卻輸給了看不見的仇敵魔鬼。可是,許多人卻不自覺會去「放大檢視」大衛所犯的姦淫罪。

但是,聖經的一句話,令人陷入深深地自我反省:

因為大衛除了赫人烏利亞那件事,都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一生沒有違背耶和華一切所吩咐的。(王上15:5)

大衛犯了滔天大罪,卻就只犯這件罪。而我們呢?大罪不犯,小罪卻不斷!大衛的犯罪,其實就已經與神的救恩隔絕了,那是多麼悲慘的事!但似乎,神藉由非常人可忍受的刑罰:「刀劍必不離他的家」,替他贖了罪。

一生沒出大錯的人,應該說忘記自己曾經的軟弱時,容易不自覺自以為是,甚至去審判犯大罪的人。當然這裡並不是鼓勵大家去犯大罪再去求赦免,因為歷史上已信主之後,犯此大罪還能蒙神親口說赦免的,僅大衛一人。芸芸眾生中,再無人能像大衛一樣可以蒙神赦免。但是,我們這些「不冷不熱」的人,真的就能讓神比較喜歡?

「你要寫信給老底嘉教會的使者,說:『那為阿們的,為誠信真實見證的,在神創造萬物之上為元首的,說:我知道你的行為,你也不冷也不熱;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熱。你既如溫水,也不冷也不熱,所以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啟3:14-16)

老底嘉教會就如今大多數的我們一樣,沒犯大罪,卻也捨不得太敬虔。因為在信仰上「自我感覺良好」,有如溫水一樣,反而達不到神的進天國標準。神這裡所說的,「巴不得或冷或熱」的「或冷」,就是指真的再軟弱一點,軟弱到自覺不配,有如保羅因「罪魁」的心理,催逼他一生向標竿直跑,然後可以「或熱一點」,達到可以進天國的標準!

我們不必刻意去犯罪才來悔改,因為風險極大!我們應該想想自己曾經的軟弱,那種曾經已經軟弱到極為不堪的過去!拿來產生不配心理,去尋求催逼自己努力向前的力量,看能不能有一天生命結束時,可以被神說:你的一生除了那件軟弱之外,「一生沒有違背神一切所吩咐的」。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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