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稱義的操練(撒下十二)

 2021年12月15日(三)晚上劉恩平傳道分享撒下十二章,有一個觀點令人感動,就是「因信稱義」:

大衛因為一時軟弱,搶了烏利亞的妻拔示巴,甚至藉亞捫人的手殺害烏利亞,犯了姦淫與殺人的滔天大罪,神以「刀劍必不離你的家」作為最嚴厲的懲罰,最後大衛家因這個刑罰先後死了四個孩子,令大衛多次痛哭失聲。

但是,無論是危機或是轉機,最後在主裡都是是的!神在大衛犯罪的這件令祂憤怒的事上,也彰顯了祂「因信稱義」的道理,真是深哉!神的大智慧!沒有任何事可阻撓!

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撒下12:13)

這裡大衛明快認錯,因著他深深的懊悔,一方面神感動,另一方面神為了彰顯「因信稱義」的道理,所以這裡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

為何犯了滔天大罪,神卻沒有置他於死地?這是因為神主權的彰顯,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救恩待誰!犯了死罪依規定就是要死,但只要神說可以不死,就可以不死,沒有人可以說什麼。所以: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4:4-8)

大衛信了神藉拿單先知說他不至於死的話,因這信,神稱他為義,雖然他和拔示巴的孩子必定要死,但是後來和拔示巴再生的孩子所羅門,聖經說連神也愛他,這就是因信稱義的道理!

大衛安慰他的妻拔示巴,與她同寢,她就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所羅門。耶和華也喜愛他,就藉先知拿單賜他一個名字,叫耶底底亞,因為耶和華愛他。(撒下12:24-25)

一般人會以為和拔示巴生的「永遠」為罪人。其實不然,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愛誰就愛誰!於是大衛作詩說:(詩篇32篇)

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凡心裏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 (細拉)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 (細拉)

感謝主!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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