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羅的軍裝(代上10章)

次日、非利士人來剝那被殺之人的衣服、看見掃羅和他兒子仆倒在基利波山、就剝了他的軍裝、割下他的首級、打發人到非利士地的四境〔到或作送到〕報信與他們的偶像、和眾民.又將掃羅的軍裝放在他們神的廟裏、將他的首級釘在大袞廟中。(代上 10:8-10)

「軍裝」可以視為一個人所憑藉的方法與擁有的能力,神所賜的軍裝,就是指神的同在與神的能力,如經上說:

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弗 6:11)

「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是神的真理、與神的同在、神的能力,「穿戴」就是要將神的話語戴在手上上、額上,時時記念、謹守遵行。穿戴了,「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這是神的應許。

聖經中的「非利士人」,常預表魔鬼,是當時以色列人永遠的痛,因為趕也趕不走,又常常打輸他們,「偶爾」打贏也是因為選民「偶爾」懂依靠神的時候。他們一直佔據著靠地中海的海岸平原,擁有高科技的鐵器製作技術,擁有鐵車、武器。當以色列人還沒進入鐵器時代時,非利士人已經在鐵器的科技方面高度發展。非利士人論軍力、聰明、智慧和人數,都遠高於選民。要贏他們,客觀而言,「免談」!因為以色列人,特別是掃羅時代,有刀有槍的只有掃羅父子(參 撒上 13:22),其他戰士不知道都是拿什麼來應戰的?

當時的以色列選民之於非利人,就好像今天帶著肉體的我們,與所面對天空屬靈氣的惡魔一樣,難以抗衡。

本章記載掃羅所率領的以色列人軍隊全面潰敗,因為掃羅離棄神,也因為他「穿自己的軍裝」。那掃羅洋洋得意的軍裝,也曾經用來介紹給大衛穿上,為了面對叫戰四十日,無人能敵的巨人歌利亞。但是當時大衛因「不合身」,所以就帥氣摘脫了。

掃羅就把自己的戰衣給大衛穿上、將銅盔給他戴上、又給他穿上鎧甲。大衛把刀跨在戰衣外、試試能走不能走?因為素來沒有穿慣、就對掃羅說:「我穿戴這些不能走.因為素來沒有穿慣。」於是摘脫了。(撒上 17:38-39)

今天教會容易出現的問題,就是喜歡「穿戴『自己』的軍裝」,而不是「穿戴『神所賜』全副的軍裝」。這些教會會洋洋得意這自己的軍裝,因為偶爾還是會成功。但用屬靈的眼光查看才知道,竟都是「世俗角度」的成功,好比:人來了很多、很歡樂、活動很轟動、很成功,但是然後呢?在真實的作工果效方面,卻不敢深入探討。要知道,穿戴自己的軍裝,結局是擋不住魔鬼的攻擊,最後將如掃羅一樣被殺,好像神的工人竟死在魔鬼的手中一樣可悲,不但如此,掃羅的「軍裝被拔」,掛在敵人的城牆,榮耀敵人的偶像,成了魔鬼的戰利品。於是昔日沾沾自喜的「軍裝」,竟成了今日魔鬼譏笑的「憑據」。

神所賜的軍裝,常常是「無形的」,就好像當初大衛果斷摘脱了掃羅的軍裝,這時雖然好像沒有軍裝了,事實上,他已將軍裝穿在「心上」:

大衛對非利士人說:「你來攻擊我、是靠着刀槍和銅戟.我來攻擊你、是靠着萬軍之耶和華的名、就是你所怒罵帶領以色列軍隊的神。今日耶和華必將你交在我手裏.....使普天下的人都知道以色列中有神.又使這眾人知道耶和華使人得勝、不是用刀用槍.因為爭戰的勝敗全在乎耶和華.他必將你們交在我們手裏。」(撒上 17:45-47) 

多棒啊!今天我們還在討論「自己的軍裝」嗎?還在研究如何設計宣牧政策(策劃)嗎?一定要有開不完的研討會才行嗎?會議中還在互相指責同工辦事不力嗎?聖經已經告訴我們,若還繼續穿掃羅的軍裝、執迷不悟,必死!應該要回歸真理,學習大衛的摘脱與穿上,管他對方是不是可怕的歌利亞巨人?只要穿了,「必能抵擋魔鬼的詭計」,阿們!

主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曾如此說:「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你們竟自不肯.你們卻說:「不然、我們要騎馬奔走.」所以你們必然奔走.又說:「我們要騎飛快的牲口.」所以追趕你們的、也必飛快。一人叱喝、必令千人逃跑.五人叱喝、你們都必逃跑.以致剩下的、好像山頂的旗杆、岡上的大旗。(賽 30:15-17)


以下寫於2022.2.22】

掃羅王陣亡的原因

這樣,掃羅死了。因為他干犯耶和華,沒有遵守耶和華的命;又因他求問交鬼的婦人,沒有求問耶和華,所以耶和華使他被殺,把國歸於耶西的兒子大衛。(代上 10:13-14)

歷代志相傳是文士以斯拉在以色列人被擄到巴比倫之後,在波斯王古列下詔書,讓第一批被擄的歸回重建聖殿時所寫的。作者以神的角度寫歷史,所以清楚描述很多歷史的真實原因,就是神的作為。

這裡寫下第一個以色列王朝的國王如何殞落。掃羅王是神所膏所選立的王,為何最後被棄絕?原因一目瞭然:他干犯耶和華,沒有遵守耶和華的命;又因他求問交鬼的婦人,沒有求問耶和華

信仰其實是簡單的事,因為只要完全照神的喜悅來行事與生活就可以達標。而且神所要的是清楚明白的,不必猜測,不必像人世間一樣,常常猜不透人的心,因而常常無法得人的喜悅,也常不明講真正的需求。神喜悅的事,明明白白地記在聖經中,只要經常誦讀、反覆思想,就可以明白,再搭配順服的心去遵守,將來必能進天國享永生,就這麼簡單!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約的話、好叫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亨通。(申 29:9)

但是,那種「犯一點點錯也不可以嗎?」、「我真的是一不小心犯的耶,也要計較喔?」的想法,常常讓我們不願意完全儆醒。信仰雖然很簡單,但是要時時儆醒卻是不容易!

2022年一月兩個交通罰單陸續收到:買早餐路邊暫停被熱心民眾檢舉拍照,因為是紅線,罰了三百元;塞車路段,塞在十字路口的長長車龍時,已變成紅燈,於是判定「闖紅燈」罰了兩千七。一個是我們覺得沒那麼嚴重吧?只是停一下下,人也沒下車?另一個是塞車又不是我故意的,剛好燈號轉紅燈,這樣也算我闖紅燈?太嚴格了吧?想一想:一個是心存僥倖,一個是不夠警醒,但是,違規是事實。

2022年時,知道有幾位聖職人員被除名,而且是匪夷所思的大罪。反思自己,若「有那麼嚴重嗎?」的觀念不去除,難免有一天像掃羅王一樣,雖是主所膏(立職),也會因屢次犯罪被廢棄(陣亡)。更何況感覺肩負越來越重要的職分時,更容易成為魔鬼亟欲扳倒的對象。魔鬼就像身邊的檢舉達人一樣,總是時時拿著相機在控告看不順眼的人。要怨他們嗎?倒是要先想想自己是不是已完全遵守神的命令,是不是已無懈可擊?

務要謹守、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游行、尋找可吞喫的人。(彼前 5:8)

By Isaiah 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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