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羅王陣亡的原因(代上十)

這樣,掃羅死了。因為他干犯耶和華,沒有遵守耶和華的命;又因他求問交鬼的婦人,沒有求問耶和華,所以耶和華使他被殺,把國歸於耶西的兒子大衛。(代上10:13-14)

歷代志相傳是文士以斯拉在以色列人被擄到巴比倫之後,在波斯王古列下詔書,讓第一批被擄的歸回重建聖殿時所寫的。作者以神的角度寫歷史,所以清楚描述很多歷史的真實原因,就是神的作為。

這裡寫下第一個以色列王朝的國王如何殞落。掃羅王是神所膏所選立的王,為何最後被棄絕?原因一目瞭然:干犯神、不遵守神的命、求問交鬼不求問神。

信仰其實是簡單的事,因為只要完全照神的喜悅來行事與生活就可以達標。而且神的心是清楚明白的,不必猜測,不必像人世間一樣,常常猜不透父母的心、配偶的心,因而常常無法讓他們得到喜悅,卻又常常不明講。神喜悅的事,明明白白記在聖經中,只要經常誦讀、反覆思想,就可以明白,再搭配順服的心去遵守,將來必能進天國享永生,就這麼簡單!

但是,那種「犯一點點錯也不可以嗎?」、「我真的是一不小心犯的耶,也要計較喔?」的想法,常常讓我們不願意完全儆醒。信仰雖然很簡單,但是要時時儆醒卻是不容易!

今年一月兩個交通罰單陸續收到:買早餐路邊暫停被熱心民眾檢舉拍照,因為是紅線,罰了三百元;塞車路段,未注意長長車龍在我這裡已變成紅燈,於是判定「闖紅燈」罰了兩千七。一個是我們覺得沒那麼嚴嚴重吧?停一下下,人也沒下車?另一個是塞車又不是我所願,剛好燈號轉紅燈也算我闖紅燈?太嚴格了吧?一個是心存僥倖,一個是不夠警醒,但是,違規是事實。

今年起成為總會常務負責人之後,知道有幾位聖職人員被除名,而且是匪夷所思的大罪。反思自己,若「有那麼嚴重嗎?」的觀念不去除,難免有一天像掃羅王一樣,雖是主所膏(立職),也會因屢次犯罪被廢棄(陣亡),更何況肩負越來越重要的職分時,更容易成為魔鬼亟欲扳倒的對象,就像身邊的檢舉達人,總是時時拿著相機在控告看不順眼的人。要怨他們嗎?先想想自己是不是已完全遵守神的命令,是不是已無懈可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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