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既已去除,就不再記念(代上二十)

過了一年,到列王出戰的時候,約押率領軍兵毀壞亞捫人的地,圍攻拉巴;大衛仍住在耶路撒冷。約押攻打拉巴,將城傾覆。(代上20:1)

這段經文提到元帥約押在前線打仗,大衛身為一國之君,卻「仍住在耶路撒冷」。眼尖的主羊在讀這段經文應該知道漏了一段很重要的記載:大衛與拔示巴所犯的罪。

聖經學者有諸多推論,說明為何歷代志刻意忽略這一段?我卻有個感動,因為雖然大衛犯了這件滔天大罪,聖經也說:

因為大衛除了赫人烏利亞那件事,都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一生沒有違背耶和華一切所吩咐的。(王下15:5)

可見「烏利亞那件事」是大衛原本人生的重大污點。但是,大衛深切的悔改,還有他所承受的刑罰,都是一般人所做不到與難以面對的,於是神,接受了他的懇求,「除掉他的罪」:

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撒下12:13)

歷代志,是「以神的角度看歷史」,功與過都是以神的標準為基準。神既然已經除掉大衛的罪,當然就不再記念,不用再寫下來了。

聖經哥林多前書十三章,愛的真諦,提到「愛是不計算人的惡」(林前13:5)。「不計算」,不是「忘記」,因為我們智商都正常,記憶力好得很。不計算,是不要動不動就提起來說,雖然原諒了、赦免了,卻逢人就說,甚至一直在當事人面前碎碎念。

耶穌是我們的天父,祂赦免了,就不再提起。正如約翰福音十三章,祂為門徒洗腳,乃是「洗淨、擦乾」,不留痕跡,不四處張揚。也如路加福音廿三章,十字架上的強盜,當其中一位懇求赦免,希望被紀念時,耶穌毫不猶豫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今天你要和我一同在樂園裡了!耶穌不再提說強盜生前所做過的一切惡,在祂的生命冊中,這些罪案也不會記錄。

所以,所以,「歷代志」既是主的記錄,祂說過「罪已經除掉」,就是沒有了,不會再記念!感謝主!另外,我們也當思想:我跟我的天上阿爸父,像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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