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傳道同工的忠告

2022/8/3-8在台灣大德教會協助大三班學生靈恩會班務工作。和傳道同工們有許多訊息的互動與交流,也有如「鐵磨鐵,磨出刃來」,得到許多造就。

感謝主!今年在退休一年半之後,突然在事工上「豁然開朗」!因為參與層面進展的速度超乎想像!特別是成為台灣總會常務負責人的這個工作,全省只有七位總會常務負責,幾乎是台灣真耶穌教會的最高執行單位。剛進入這圈子的我,有如小驢駒一樣,雖為主所用,但是「什麼都不會、什麼經驗有都沒有」是我心中的疙瘩。抱著「學習」的心態,選擇「沈默」、「少言」來進行我「自以為是」的信仰學習歷程。

然後這次一位傳道同工就跟我說:你現在站在這樣決策的位置,真的什麼動作都沒有要做嗎?該講的還是要講吧!神一定有賦予你智慧的雙眼看見問題,若祂希望你為教會做一些什麼事,請你不要都靜默不言。

我很札心,直到昨日讀經進度,詩篇58篇,又再一次刺痛我的心:

世人哪,你們默然不語,真合公義嗎?施行審判,豈按正直嗎?不然!你們是心中作惡;你們在地上秤出你們手所行的強暴。(詩58:1-2)

「默然不語」、「施行審判」是指在「說」與「不說」之間。我那自以為有智慧,覺得冷眼旁觀的「默然不語」是聰明,這裏卻說「真合公義」嗎?這不啻對是個當頭棒喝啊!我不在會議中對事對人「施行審判」,只為維持同工和諧,不撕破臉,但這樣真的能得神喜悅嗎?真的是神要我來的緣故嗎?

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 1:10)

但神既然驗中了我們,把福音託付我們,我們就照樣講,不是要討人喜歡,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神喜歡。(帖前 2:4)

感謝主!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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