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上禮服(太廿二)

王進來觀看賓客、見那裏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就對他說、朋友、你到這裏來、怎麼不穿禮服呢?那人無言可答。於是王對使喚的人說、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 22:11-14)

這段是談到耶穌「禮服的比喻」,前半段提到猶太人如何地鄙視救恩,殊不知人活著就是要懂的為永生打算,而這永生的禮物,神已經願意白白賜給人,好比進入國王筵席一般。但是正如今天的世人,許多基督徒用盡各種管道遵照耶穌基督的指示在傳福音,邀請親朋好友以及陌生人來進入國王的筵席,後來因為這些人的輕視救恩,所以就臨到其他的人身上,正如這裡所說的「不論善惡都招聚了來」,所以後來進入真教會有得救盼望的,是「不論善惡」,沒有可誇的。

接著,比喻中「禮服」代表合乎神旨意的一切義行。當時,在國王的筵席上,王會為每位賓客準備一套專屬的禮服,所有的賓客必須在國王的筵席上穿上出席,以表示對國王的尊重。結果筵席中出現一位沒穿上禮服的賓客,國王問他,他當然理虧答不出來。鄙視王所給的禮服不穿是重罪,正如鄙視聖經所記的一切應該去行卻不去行的人,這些人的結局也是要被逐出恩典門之外。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太 7:21)

這裡的「不都能進天國」的人,就是指其中那些不遵守天父旨意的人,即使好像做了很多的服事(只穿自己的衣服),在王的筵席上,卻不穿王所給的禮服(即遵行天父的旨意),當然進不去最後的天國。使徒保羅深知問題的嚴重性,神要他做的(如傳福音),他不敢偷懶不去做,而且也要小心是遵照神的旨意去做,因為不照神的旨意去行,形同不穿王的禮服在王的筵席上閒晃。

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我若甘心作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林前 9:16-17)

今天我們有去查看耶穌基督給我們的禮服嗎?這禮服就是手中的聖經。我們有每日讀經嗎?讀完有確實去行出來,也就是將禮服穿上嗎?有穿對衣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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