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禍,我成了何等人?(林前十五)【見證】

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 神的恩纔成的.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 神的恩與我同在。(林前15:10)

這星期,格外忙碌,從周三起,逢甲團契上課,周四淡江團契上課,週五晚上開車到大德教會預備明後天的中南區分段式教員講習會,周六有講習會的講課、安息日領會,晚上開車回台中,參加總會的聯合小組會議道晚上十一點半,星期日有神學院專題的講課,中午結束立刻開車前往大德教會參加結業式,晚上再回台中幫南台中大專班講課。

就在星期日中午前往大德的途中,被機車從後面追撞。當下心想:這下子要處理很久了,是神不要我參加結業式的意思嗎?我是否得罪了神?若有,求主赦免!沒想到經過轄區警察來處理後,警察說要等民雄交通隊來處理,有等了許久,眼見應該無法參加下午3:10的結業式了,沒想到交通隊來處理完,雖然花了許多時間,但是竟然我開車抵達大德教會的時間,剛好是3:10。

結束後趕回台中卸貨,在前往南台中教會,晚上課程是6:45開始,因為路上塞車,回總會路上汽車沒油了去加油,又耽誤了一些時間,心想:應該來不及講課了!也事先跟南台中課務打了招呼,說會晚一點到。到了之後還要開南台中同車場的鎖,心想:時間已經很緊迫了,還在開這個奇怪的鎖?結果進教會的時候,剛好6:28,用了他們未我預留的晚餐,剛好可以上課。

晚上回到總會宿舍,覺得很累,但又覺得是否是要我學習甚麼?今天早上總會早禱會,簡瑞斌傳到主領,其中引到這段聖經,突然恍然大悟!

我為什麼要這麼忙?原來「是蒙神的恩才成的」,雖然「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但是「他賜給我的恩,不是徒然的」,因為雖然看似來不及了,但是「恰好」都能及時趕到,就是他的恩典。並非每次都能平安提早到達,還能先喝一杯咖啡才叫做神的恩典,「剛好來得及」難道就不是神的恩典嗎?剛好輪到我的時候只剩一個職缺難道不是神的恩典嗎?機會不用多,剛好用最重要!

但是,為何我可以這麼幸運?當思想「我今日成了何等人!」,能為主而忙,都不是自己去爭取來的,那麼,為何能被信徒看見,使我能被邀約?「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感謝主,在服事的一切事上,他保守我,雖然「又」車禍了(上次也是約在去年的這個時候),但都事平安度過,也都沒影響行程。

願一切榮耀歸天上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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