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主工,要能得主稱許(林後十)

但誇口的當指着主誇口。因為蒙悅納的、不是自己稱許的、乃是主所稱許的。(林後10:17-18)

神的僕人,就是要為得主喜悅而努力。

有些人熱心做工,盡心盡力,但卻是照自己想的,自認為教會中就是要增加這個、增加那個項目,結果弄得看起來很忙,全教會人仰馬翻,覺得這就是成功,喜不自勝。但其實做聖工是沒有「成功」這個問題的,作主工只有「主所稱許」的唯一終極標準。

有些人是熱心批評教會這也不做、那也不做,因為以自己的價值觀為標準再審視教會,也自認為很聰明,都看得到問題。可是神的工並非羅列了一堆、琳琅滿目就是達標,因為達標的標準也只有一個,就是要能為「主所稱許的」

有的人自己推薦自己,自覺天生麗質難自棄,主動到處講專題、見證,認為我的內容是極為珍貴的,至於主喜不喜悅?再說。但事實上,是不是主所喜悅的?並不是自己說得算,「不是自己稱許的,乃是主所稱許的。」

學習尼希米,每件事工前中後都求告神,就是要神紀念查看,不是照自己所想的,乃是戰戰兢兢的面對,目的就是「這樣做,有沒有能得祢的悅納?是否是祢所稱許的?」

我的 神阿、求你記念我為這百姓所行的一切事、施恩與我。(尼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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