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所要的聖潔生活(利11章)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喫的、乃是這些.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喫。(利11:1-3)

水中可喫的、乃是這些.凡在水裏、海裏、河裏、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喫。(利11:9)

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們還可以喫。其中有蝗蟲、螞蚱、蟋蟀、與其類.蚱蜢、與其類.這些你們都可以喫。(利11:21-22)

真神以「可以喫」來教導選民分別為聖的聖潔生活,從本章大約可分三類:

一、分蹄、倒嚼的走獸

分蹄:就是分別為聖,世界是世界,教會是教會,有分辨的能力,不至於善惡不分、聖俗沒有界限。

倒嚼:就是對於神的話懂得反覆思考,好像在反芻的感覺。每天即使有讀聖經的習慣,也要慢慢讀、仔細讀,不是有讀就好。

二、有翅、有鱗的水族

有翅、有鱗:有翅、有魚鱗的魚,擁有逆水而上的能力,才不至於隨波逐流。基督徒應該在世不屬世,要有分別為聖的生活與心志,不可跟隨世俗潮流生活。

三、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爬物

能蹦跳就可以短時間離開地面,即使必須在世界生活,蹦跳代表不願屈就世界潮流的決心,雖無法長時間離開地面,卻努力跳向天空。

By Isaiah 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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