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參孫思考做工有果效,是否等同被主所肯定?(士13-16章)

參孫甚覺口渴、就求告耶和華說、你既藉僕人的手施行這麼大的拯救、豈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禮的人手中呢。神就使利希的窪處裂開、有水從其中湧出來、參孫喝了精神復原.因此那泉名叫隱哈歌利、那泉直到今日還在利希。(士 15:18-19)

參孫,桀傲不馴的神的工人,他是拿細耳人,卻放蕩、享樂、不聖潔,性格上火爆、衝動、為所欲為,但是他的工作卻仍極具神同在的果效: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雖然手無器械、卻將獅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樣....。(士 14:6)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就下到亞實基倫擊殺了三十個人、....。(士 14:19)

參孫到了利希、非利士人都迎着喧嚷.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臂上的繩就像火燒的麻一樣、他的綁繩都從他手上脫落下來。他見一塊未乾的驢腮骨、就伸手拾起來用以擊殺一千人。(士 15:14-15)

參孫甚覺口渴、就求告耶和華說、你既藉僕人的手施行這麼大的拯救、豈可任我渴死、....。神就使利希的窪處裂開、有水從其中湧出來、參孫喝了精神復原....。(士 15:18-19)

參孫求告耶和華說、主耶和華阿、求你眷念我. 神阿、求你賜我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報那剜我雙眼的仇。參孫就抱住托房的那兩根柱子.左手抱一根、右手抱一根、說、我情願與非利士人同死.就盡力屈身、房子倒塌、壓住首領和房內的眾人。這樣、參孫死時所殺的人、比活着所殺的還多。(士 16:28-30)

可見,做工有果效,並非等同神接納這人的「所有行為」,神同在,只是因為憐憫祂的子民、按祂的豐盛慈愛揀選一人,要從所揀選的這個人身上成就祂的旨意。參孫著手要與外邦人非利士少女成親的事,確定是違背神旨意的事,但是聖經這裡卻說: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士 4:14)。出於神的旨意,有神喜悅要成就的事,卻也可以是神的「任憑」。其實,參孫不娶外邦女子還是可以成就神的旨意,正如猶大不出賣耶穌,救恩仍要成全!只是要知道,人雖軟弱與無能,卻不能阻擋神旨意的成就。

所以,人不能自誇。主耶穌說:

「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太 7:21-23)

這是在提醒我們,不可用「做工有果效」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因為主提到的那些說:「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的人,想必然是「做工真的有果效」的工人,所以才敢跟主如此「大聲」。但是主也不客氣地回應:「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

又像哥林多前書十三章提到的:成為鳴的鑼、響的鈸,表示真的會響,但是「沒有愛」(心中沒有神的話,神就是愛),「沒有意義」。

今天,有人個性像參孫一樣桀驁不馴,愛跟教會事工的安排唱反調、會議中愛干擾程序進行、與同工爭吵格格不入、與信徒不能和睦、我行我素、不照顧家庭、混亂男女關係、嫁娶外邦等等,但卻可能是個口才極好的教員、傳福音很有果效的福音人員、能力很強的教會牧者,但是,完成工作後,卻因自己的行為被神棄絕,有意義嗎?像保羅所說的:

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林前 9:26-27)

參孫這位士師記最後壓軸的第十二位士師,他戲劇性的一生,也在提醒今天許多為所欲為、自以為是、桀驁不遜、無法順服的工人,甚至是重要的工人,要知道:今天神與你的工同在,不見得認同你的一切行為,只是要成就祂的旨意,因為祂的旨意不能被阻攔。千萬不要像主所說的,雖然成就了許多事工,卻最後被主說:我從來不認識你、作惡的人、滾開。

By Isaiah Kao

2025/1/25真耶穌教會豐原教會:從參孫談正確事奉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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