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哪!我來了,將我獻上!(詩40篇)
祭物和禮物、你不喜悅.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燔祭和贖罪祭、非你所要。那時我說:「看哪、我來了.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我的神阿、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裏。(詩 40:6-8)
這段經文,詩人先提到燔祭、贖罪祭,並不是神真正所喜悅的,話鋒一轉,「我來了!」。話中之意,就是提到神真正要的祭物,就是「我」,就是活祭。
保羅曾經說到「活祭」的概念: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 12:1)
古時候獻上牛羊祭牲,是為了流它們的血為我們除罪;直到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為我們而死之後,祂犧牲生命、流血贖回了我們的生命,從此就不必再獻血祭,因為主已為我們解決罪的問題;如今我們獻上的祭物,不用再流動物的血,而該是用自己的生命獻上,當作活祭。
「看哪、我來了.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原來的意思可以是「我來了,我將要做的事,都必按照經卷中所記載的,為了將自己獻為活祭。」成為活祭的人生,是如何的人生?那就是接下來所說的:「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裏。」
如今,活祭的應有生命形態,也該如羅馬書十二章第二節: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 12:2)也就是從今以後,眼所看、心所想、手所做、腳所行,都只有聖經神的話為唯一標準。換句話說,就是記載在經文中神所要的一切行為,就是我的行為。一個人既然決心要效法主耶穌,就不可能效法這世界。「心意更新而變化」,是為了脫離舊我的心,依據聖經真理更新而變化,而不是一般世俗常說的:求新求變、創新突破。這樣的人,在他心中的唯一標準,將只有「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沒有人意。
感謝神願意在筆者五十歲起,照祂的旨意得以獻上成為活祭,成為專職工人。既然獻上了,就要如利未記第一章所記:剝皮、切成肉塊、連同臟腑、脂油,一同燒在祭壇上。從此以後,已經過去了的五十年,無論是身份、名聲、成就,都要一起燒掉、不復存在、不必紀念。既然燒了,也不再有自我的意見,願意任主差派,從此只遵行聖經上所記的一切。故此:
我在大會中宣傳公義的佳音.我必不止住我的嘴唇.耶和華阿、這是你所知道的。我未曾把你的公義藏在心裏.我已陳明你的信實、和你的救恩.我在大會中未曾隱瞞你的慈愛、和誠實。(詩 40:9-10)
就像保羅一樣,活著是基督,死了就有益處。至於過去那位曾經叱吒風雲的「掃羅」,已經死了。
照着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因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腓 1:20-21)
By Isaiah K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