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以感謝為祭,獻給神(詩50篇)
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詩 50:15)
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着我的救恩。(詩 50:23)
古時以祭牲為祭獻給神,新約時代的今天,我們雖然沒有獻祭的動作,神卻要求我們要在心靈上獻祭。神所要的祭,就是感謝的祭,包含還所許的願時,也是懷著感謝的心還願。當我們這樣做了,神的回應是,當我們在患難之日求告祂時,祂必搭救我們。還有就是,必得著神的救恩,也才能進永生天國。
神創造了宇宙萬物,其中更特別創造了人類,為了要來榮耀祂。這也是創造的主要目的。
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是我所作成、所造作的。(賽 43:7)
神既然喜悅人來榮耀祂,那麼,我們該如何真正來榮耀神?方法就是這裡所說的「感謝神」。因此,神又說:「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所以當我們感謝神了,就是榮耀神。
今天,我們可能有做了很多服事,在教會中被安排很多事工、擔任很多重要職分,或是依照聖經真理獻上了感恩奉獻、什一奉獻。但是在做這些動作的當下,我們的心到底在想什麼?快樂嗎?還是無意識狀態?我們心裡有感謝神嗎?
有人覺得,星期六安息日這麼忙,好累喔!蛤?又排到我倒垃圾,好累喔!有人甚至自以為是,公開批評:安息日有需要這麼忙亂嗎?若是這樣心不甘情不願,做再多的事奉,將等同沒做。
要知道,其實有很多人,想來安息日聚會,因為一些原因而不能來。家母日前因為身體的病痛,曾連續四周無法來到教會守安息聖日時,她跟筆者說:「我已經四週沒去教會守安息日了,我每次因身體又發生病痛去不成時,我都大哭。」所以,能來教會守安息日,真的要「感謝神」啊!
當我們能被安排事工,要「感謝神給我機會、感謝神願意用我、感謝神讓我能做。」;當我們獻上什一奉獻、感恩奉獻時,要「感謝神使我富足,可以獻上這一切。」
記得已故的楊約翰長老說過,每日當他早晨張開眼睛,知道自己還活著,就說:「感謝神讓我活著,更感謝神揀選我進入祂的救恩!」
筆者目前在總會事奉,雖然代表會期間必須被質詢,有時代表們的口吻極差,心中難免難過。但是想起詩篇這段經文的教訓,就釋懷了:「感謝神,讓我還可以被主驗中,有資格站在這裡為主受苦。」
其實,每一件事,都值得感謝,因為我們的人生已被神揀選,進入基督裡面,我們已經進入祂的救贖計劃中,在基督裡有平安,我們都是神眼中「獨居的民、不屬萬民」,都被命定要超乎在萬民之上的人。因此,無論生活中遇到的任何遭遇,都是有意義的,都不是徒然的。想到就覺得值得為這一切感謝神。
今天,我們有獻上神所要的祭物嗎?要知道,祭物,才是與神立約的記號。有祭物的才是祂眼中的聖民。祂的祭物很簡單,就只要「感謝」,就獻上了。而且心存對神的感謝,向神發出了感謝,就已經榮耀了神。
祂招呼上天下地、為要審判他的民、說:「招聚我的聖民到我這裏來、就是那些用祭物與我立約的人。諸天必表明他的公義.因為神是施行審判的。」〔細拉〕(詩 50:4-6)
By Isaiah K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