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歌頌主名、天天還所許的願(詩61篇)

這樣、我要歌頌你的名、直到永遠、好天天還我所許的願。(詩 61:8)

還所許的願,通常是一次性的,詩人為何會寫下「好天天還我所許的願」?所許的願需要天天,永無止盡的還,可見欠了很多。就像花了巨額貸款,請銀行成就了我們的美夢,能夠「提早」享受夢寐以求的豪宅,但是伴隨而來的,就是巨額的房貸。有的巨額房貸,必須加長還款年限,甚至到四十年之久。對於現在約三、四十歲才勉強碰得到房屋的大環境而言,還完房貸時,通常已經七、八十歲。

其實,對大衛而言,是他感知到神對他的愛極其浩大,非兩三次的還願就可還完。屬靈極敏感的大衛,他願意「天天」來還所許的願。對我們而言,「天天」歌頌主名、「天天」還所許的願,還的方法若是「立志」追求完全,那真的只能夠天天還。正像保羅一樣:

我從前是褻瀆 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作的。並且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使我在基督耶穌裏有信心和愛心。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提前 1:13-16)

他原本是該死的,卻因主的慈愛「重生」。這生命的代價何等之大,只能一輩子向標竿直跑,報答主的愛。

這不是說、我已經得着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穌所以得着我的。〔所以得着我的或作所要我得的〕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着標竿直跑、要得 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 3:12-14)

想起自己曾罹患血癌不死,又蒙揀選為祂的僕人,光這樣的恩,一生也還不完。因此,筆者只能一生「天天歌頌主名、天天還所許的願」,不敢懈怠!

By Isaiah 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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