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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押十年、人事全非(得1章)

拿俄米對他們說、不要叫我拿俄米、〔拿俄米就是甜的意思〕要叫我瑪拉、〔瑪拉就是苦的意思〕因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我滿滿的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的回來、耶和華降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這樣、你們為何還叫我拿俄米呢。(得 1:20-21) 路得記的時代背景約為距今三千三百多年前的真實故事,一開始記載有一對夫妻,就是以利米勒和拿俄米,因應許之地饑荒就搬到外邦之地摩押。顯然,這舉家搬遷的動作是違背神的動作,正如這裡拿俄米親自「見證」: 「我滿滿的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的回來、耶和華降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 當初舉家要搬至摩押地時,可能是做丈夫的獨斷獨行,沒有求問神堅持要搬離應許之地,但也許可能是夫妻同心一起搬遷。關於「愛」的課題,在夫妻之間不單只是一種感覺、也不只是因著「捨己」,願意完全順服對方的一切決定,而應該是在必要的時候,在關於真理的底線上以真理為優先。所以,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三章愛的箴言中提到「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林前 13:6)。這是在說:沒有真理,別說是真愛。因此,真愛、那來自神純淨的愛,不是盲目的,而是很清楚自己在做什麼的,而且只能在合乎真理的範疇內愛對方,不是沒有規範、沒有條件的。 常聽到講道者不經意地說:「神的愛,是無條件的愛!」其實是錯誤的。神的愛怎麼會沒有條件?天國是遵守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的(太 7:21),這裡的 「遵守天父的旨意」 就是條件啊!  對於以利米勒與拿俄米這對夫妻,他們的同心,若依世界的標準而言,實該入模範夫妻之列的。但是,「不合真理」的同心,必遭咒詛。 好比新約時代的亞拿尼亞夫妻,同心欺哄聖靈,神並沒有給予悔改的機會(徒 5:1-10)。他們不同心嗎?但對象卻錯了。 摩押十年(得 1:4),人事全非,以致於家中的男人全死在摩押地。或許神存留拿俄米,是因她心中仍有一絲依靠神的心,願意在被神擊打之後,卻仍願意回到應許之地、回到神的面前。 他就與兩個兒婦起身要從摩押地歸回、因為他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得 1:6) 悔改,永遠不會太晚!但是「悔」是來自內心的覺醒,「改」卻是行動的實踐!拿俄米回家了!即使是帶著破碎的心,但是,真理才是首要的,回歸真理才是人生最重要的課題。接著,神也沒有虧待她們,加上路得這賢慧的媳婦,竟成為耶穌基督家譜的一個重要環節(太 1:5) ,不禁令人讚嘆神的奇妙恩典!...

士師記最終章,人權超越神權的結果(士21章)

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 21:25) 士師記敘述的時代是在兩大偉大領袖摩西、約書亞相繼離世之後,一段百姓的信仰黑暗史。特別是最後的五章,是士師記的「補述」,混亂的內容看似士師記末期墮落的現象,卻是士師時代初期約書亞剛離世不久所發生的事。所以時間順序應該是:這最後的五章的歷史發生後,才接前面記述十二位士師的十六個章節。 士師記最後一句話,也是士師記的全卷寫照:「各人任意而行」。這是在提醒我們:當教會中的人權超越神權時,就會出現如此的悲慘結果。 記得2024年七月全體傳道者靈修會在台灣總會舉開,我奉命邀請2025年即將退休的傳道者做專題分享。其中趙明洋長老的題目是「傳道生涯的所見分享」,提到過去真教會歷史都約十年左右就會發生一次集體離開教會的事件(他以「齊出」來形容這個現象),且起源都是一個人帶頭叛教。但是最近的一次 某位傳道「齊出」之後,接下來卻有其他不同人、不同事件「遍地開花」的趨勢出現,也就是不是一個事件,而是多個事件多點爆發,而且不再是十年一次,而是「隨時」在發生中。目前正在進行中的仍繼續有新的出走與背道在發生中,正如同士師記最後的結論:當時不以神為王,各人就任意而行。 人的慾望很可怕,一但情慾高張,神就離開人,這時的人已不聽勸,因著人完全被慾望所攻佔,於是做出匪夷所思的行為。 像最後三章的「妾屍切塊」的連鎖效應一樣,真正的罪魁禍首是這位沒有道理的利未人,他違背真理納妾,當然這樣的婚姻不蒙神祝福,人若始亂最後必終棄,接著很容易以離婚收場一樣,如同這裡後來妾因行淫而離去。可見,值此罪的源頭發生時,就該立即處理罪的問題,例如對於當時這個問題,依照摩西律法,對於不正常的婚姻,該離棄的就要離棄;該用石頭打死的就要用石頭打死。但當時對於這犯罪的源頭,也就是這位利未人,不但沒有正視自己的罪,反而擅用他的影響力造成同胞嚴重的死傷。 有時和幾位同工也在深切檢討:一再給罪的源頭機會,將造成其他意料之外的許多事情一發不可收拾。聖經中,保羅面對當時受異端攪擾的加拉太教會曾說: 你們向來跑得好.有誰攔阻你們、叫你們不順從真理呢。這樣的勸導、不是出於那召你們的。一點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來。我在主裏很信你們必不懷別樣的心.但攪擾你們的、無論是誰、必擔當他的罪名。(加 5:7-10) 士師時代的這件事,雖沒有所謂的異端情事,卻有人合理化自己的罪行,對別人的罪卻趕盡殺絕,不惜動用...

那個利未人的刀(士19章)

到了家裏、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使人拿着傳送以色列的四境。(士 19:29) 士師記來到全本聖經最黑暗的一頁,也鮮少有領會者以本章為講道主軸講道,因為實在講不下去。 在當時沒有王,個人任意而行的時代,重點不是沒有王,而是沒有以神為王,人人都是王的時代,所以這位利未人違反神的命令娶妾,在危險時刻不知求告神,反而致人於死地。雖然他真的遭受迫害,但過於激烈、與心思極為細膩的籌備復仇,值得商榷。而且,在聖經相關細節敘述不明的情況下,無法確認他切屍身的時間點,是在妻妾生命已結束後,還是其實並未死去只是昏迷時就下手?我們不得而知。但是,手段殘忍,令人髮指。而且,還蓄意挑起爭端,因他一人的憤恨,造成兩萬五千的以法蓮同胞被殺死。 利未人,按摩西時代神的條規,是協助祭司辦理會幕各樣事務的聖職人員,包含協助祭司宰牛、羊獻為祭牲的事務。利未人的刀法,是為了事奉的事務,必然相當熟練。在特別時刻,還要執行神除惡務盡的任務,例如:曠野時期,拜金牛犢事件,摩西命令利未人用刀殺拜金牛犢的弟兄,當時約有三千人被殺。(出 32:25-28) 可見利未人的刀,相對於一般以色列百姓而言,刀法更加熟練。然而今天,在這位利未人手中那把利未人的刀,竟成為砍殺無辜妻妾的刀、與引發仇恨自相殘殺的刀。 利未人如同今天擔任事奉真神重要職務的工人,我們的能力、口才,到底是用來興旺福音,還是只為滿足個人慾望來製造混亂用的?有些工人以此能力興風作浪,所作所為處處與教會的和睦相背離。因著能力夠大,破壞力也越大,成為這些年教會極大的亂源。 這位利未人善用人性的弱點,大打悲情牌,其實他本身才是這三章聖經中真正最窮凶惡極的罪魁!綜觀歷史,越凶惡的人,總是越愛使用悲情牌,來遂其目的。然而,因著百姓的無知,才容易陷入誘惑與煽動,有如今天網路發起的「公審」,愚昧的人就容易被煽動附和,加入謾罵批評的行列,就好像今天 政客普遍所熱愛使用的手段類似。 然後,悲劇已造成,這個利未人卻能全身而退。 今天,我們是那容易被一兩個人的言論就受到煽動,做情緒性的反應的人嗎?我們的智慧真的如此稀少,以至於輕易就受影響參與批評與公審別人的行列嗎? 另外,身為「那個利未人」的工人,不要輕忽自身的影響力,你的刀,是要拿來事奉的,而不是拿來引發內戰的。即使製造教會混亂之後,最後竟可以全身而退,在教會中留下爛攤子,但是,神不審問嗎? 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

安居無慮的民(士18章)

但人將米迦所作的神像、和他的祭司都帶到拉億、見安居無慮的民、就用刀殺了那民、又放火燒了那城。並無人搭救、因為離西頓遠、他們又與別人沒有來往、城在平原、那平原靠近伯利合.但人又在那裏修城居住、....。(士 18:27-29) 本章記載但在遷徙過程中,最後落腳的地方,就是「拉億」城,這裡提到居民被消滅,是因為「安居無慮、離城鎮遠、與別人沒有往來」。 令人不禁想起「為何要常常聚會」這件事。 疫情期間,因各國的封城,在屬靈的意義上強迫全球進入「住棚節」,守全世界的「安息年」,因為封城,使一切工作暫停。這段期間使人們被強迫使用視訊聯絡與工作、其中也包含視訊聚會。當時視訊聚會相信有神美好旨意,因為讓全家專注於回歸聖經真理的學習,造就家庭祭壇的快速建立,無形中也預備正要進入的末期、末日逼迫的到來。 但是有一些人不來實體聚會了、或是雖然有來聚會,卻不事奉、不互動、也沒感動,因為認為聚會目的就只是聽道理。若是這樣,只要有線上聚會、在家自己讀經就好了,何必來聚會?其實聽道理,只是聚會的部分目的,聚會還有執行彼此相愛、互相提攜信仰、實踐真理的多重目的。 本章中當時拉億人的地理位置,在迦南地的最北方,接近黑門山,遠離人群。這些人應該覺得:離大家這麼遠,應該很安全。一方面厭倦打打殺殺的日子,甘願尋求獨自生活的日子。拉億這地方,又在平原上,很舒服,可以悠哉度日。 拉億城的人,有如今天厭倦教會中一些軟弱現象的信徒,於是孤芳自賞,認為不參與聖工、不接受事工訓練、不接任何教會職務指派,自命「不問世間紅塵」,獨樹一格,甚至鄙視不畏艱難,勇於承擔的弟兄姊妹,認為他們應該要遠離人群、脫離教會規範的約束,獨立自主。有些只要單純聚會,不接受事工安排,甚至索性久久才來聚會一次,甚或「不用聚會了」,自認為有跟主耶穌保持關係就好了。有的則如自走砲一樣,不受規範,做自以為是的事奉工作,造成教會困擾。 不接受事工安排、不聽命總會指派,當然就「安居無慮」,因不必為事奉中遭遇的困難與挑戰傷透腦筋,可以為所欲為。另外,「離西頓遠、與別人沒有往來」,表示不跟教會同靈、屬神的子民有密切的互動,不接受聯絡、也不接受關懷。一但遭遇世界的誘惑、魔鬼的攻擊, 這時跌倒了,沒有人可以即時相助,又沒能力靠自己站起來,只有走向滅亡。傳道書說: 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若是跌倒、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若是孤身跌倒、沒有...

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確定?(士17章)

米迦說:「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因我有一個利未人作祭司。」(士 17:13) 這裡米迦認為神必賜福給我,他用了一個自以為是的依據: 「因為我有一個利未人作祭司」 ,這樣真的有用嗎?就像今天,我們我們認為「我已經信耶穌了」、「我有在上教堂聚會」....,這樣就夠了嗎? 今天,全人類都在追求耶穌基督的救贖,但救贖這件事,卻必須從耶穌基督這位天上真神主動揀選才行,因為關於救贖的真相,不是人在選擇神,而是神在選擇人。經上說: 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甚麼、他就賜給你們。(約 15:16) 這是主耶穌在「葡萄枝與樹」的比喻中所提到的一段話。但是,偏偏絕大多數的世人,以為靠自己的力量就可以找到真神、就能得著救贖,所以用「揣摩」的方式,要拜到真神。 聖經士師記的年代,是個信仰混亂的時代。這裡記載有一個人名叫「米迦」,看來他是羨慕過去祖先敬拜耶和華真神的日子,但因為已經有一段很長的時間,以色列百姓失去敬拜神的生活,如今想拜神,真的很難揣摩而得。有心,很好,但是他的方法卻值得商榷。 米迦以為有利未人就可以當祭司,卻不知祭司是神所命定與差派的。接著以為拜神要有神像,這就大錯特錯了,原來他的聖經常識是零分,不知道十誡的第二誡就是「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然後「聽說」以前還有以弗得可以求問神,於是依自己的想像,也可能參照基甸時代的「黃金以弗得」,「自製」以弗得。然後,就正式開張,創立了教派。 今天有很多基督教派,表示大家其實都有心要認識耶穌基督,但是沒有真神界介入的救贖,就永遠跳脫不了人的因素。於是很多基督教派對於聖經真理像瞎子摸象一般,摸到什麼就以為基督教就是什麼。這些教會也學聖經自行立了許多牧師、長老,接下來也模仿聖經中拜神的方式,拜起了自己認為的耶穌。有的基督教派最近甚至看見了有其他基督教派 有聖靈(如:真耶穌教會),看起來很厲害,於是用「學」的方式在教信徒說靈言,有的基督教派真的還學得蠻像的,差點騙過本會正牌的資深傳道。 但是像,就是真的嗎? 接著,米迦自認為 「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 。這句話有兩個問題:第一、信仰不是「我知道」就好,必須要「神認定」才行;第二、信仰不單是為了蒙神賜福,最重要的是能得永生、進天國才是。 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路 10:20) 另...

從參孫思考做工有果效,是否等同被主所肯定?(士13-16章)

參孫甚覺口渴、就求告耶和華說、你既藉僕人的手施行這麼大的拯救、豈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禮的人手中呢。神就使利希的窪處裂開、有水從其中湧出來、參孫喝了精神復原.因此那泉名叫隱哈歌利、那泉直到今日還在利希。(士 15:18-19) 參孫,桀傲不馴的神的工人,他是拿細耳人,卻放蕩、享樂、不聖潔,性格上火爆、衝動、為所欲為,但是他的工作卻仍極具神同在的果效: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雖然手無器械、卻將獅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樣....。(士 14:6)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就下到亞實基倫擊殺了三十個人、....。(士 14:19) 參孫到了利希、非利士人都迎着喧嚷.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臂上的繩就像火燒的麻一樣、他的綁繩都從他手上脫落下來。他見一塊未乾的驢腮骨、就伸手拾起來用以擊殺一千人。(士 15:14-15) 參孫甚覺口渴、就求告耶和華說、你既藉僕人的手施行這麼大的拯救、豈可任我渴死、....。神就使利希的窪處裂開、有水從其中湧出來、參孫喝了精神復原....。(士 15:18-19) 參孫求告耶和華說、主耶和華阿、求你眷念我. 神阿、求你賜我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報那剜我雙眼的仇。參孫就抱住托房的那兩根柱子.左手抱一根、右手抱一根、說、我情願與非利士人同死.就盡力屈身、房子倒塌、壓住首領和房內的眾人。這樣、參孫死時所殺的人、比活着所殺的還多。(士 16:28-30) 可見,做工有果效,並非等同神接納這人的「所有行為」,神同在,只是因為憐憫祂的子民、按祂的豐盛慈愛揀選一人,要從所揀選的這個人身上成就祂的旨意。參孫著手要與外邦人非利士少女成親的事,確定是違背神旨意的事,但是聖經這裡卻說: 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士 4:14) 。出於神的旨意,有神喜悅要成就的事,卻也可以是神的「任憑」。其實,參孫不娶外邦女子還是可以成就神的旨意,正如猶大不出賣耶穌,救恩仍要成全!只是要知道,人雖軟弱與無能,卻不能阻擋神旨意的成就。 所以,人不能自誇。主耶穌說: 「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太 7:21-23) 這是在提醒我們,不可用「做工有果效」來合理化自己的行...

從參孫身上看猶太人的宗教教育(士14章)

參孫下到亭拿、在那裏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參孫上來稟告他父母說:「我在亭拿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願你們給我娶來為妻。」他父母說:「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國的民中、豈沒有一個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參孫對他父親說:「願你給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悅他。」........參孫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士 14:1-5) 這段看出參孫執意娶外邦女子,是違背神命令的,雖然父母有告誡他,告誡無效的父母卻還是跟他下去要完成這個婚事。參孫的父母難道沒有信仰嗎?有的。但是為何還是照參孫的意思去行? 讓我們再思路加福音十五章「浪子的比喻」。主耶穌為何要做這「溺愛孩子」的比喻,最後卻做正面的解釋?這是因為有些教育背景,是身處東方社會的我們所無法理解的。 猶太人定義孩子在十二歲,就被視為要獨立自主,而且有所謂的成年禮。記載耶穌事蹟也特別記載耶穌十二歲時發生的事,因為十二歲以前是孩童,不值得特別記載。而在這十二歲之前,父母要盡一切責任將孩子教養好,甚至不惜動用管教權。 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 22:6) 這裡可以清楚看到,教養的對象是「孩童」,是指十二歲以下的孩童,只要有教育好,這個孩子長大之後 「到老他也不偏離」 。 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箴 22:15) 這裡則是提到聖經賦予父母的管教權,目的是要把握管教的「黃金時期」教養孩童,讓他們符合聖經真理。 但是,一但十二歲了,猶太人的認知是「長大成人了」,接下來猶太人接受「你的孩子已經不是你的孩子」,是「成人」,是獨立的個體。行為堪憂時你可以勸誡他,卻無法干擾與影響他的決定。這如參孫的父母明知道參孫是拿細耳人,不可吃蜜、不摸死屍,也不可嫁娶外邦,雖然告誡,但是孩子長大成年了,只能照他的意思完成所需要完成的事,因為這是做父母的本分。也如同在浪子的比喻中,小兒子竟要求父親在健康強壯時就分家產,父親告誡後無效,也只能無奈依成年小兒子的要求,分家產,因為這是他的權益。 猶太人的教育,令人想像到一種情境:今天我身為父母,就要把握孩子十二歲以前的時間,用聖經竭盡心力教養好孩子,因為過了十二歲就來不及了!這時如果孩子剛出生,我會告訴自己:「要開始和時間賽跑了,因為教養權只有十二年!」當孩子十歲了,就會告訴自己:「我只剩兩年可以教他了。」 反觀華人社會,總以為孩子「永...

聖潔的兩條基本命令:孝敬、守安息日(利19章)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 神是聖潔的。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2025.1.22總會早禱會心得,主領:王明昌傳道】 這章神對屬祂的子民下了一個命令: 「你們要聖潔」 ,這命令的原因,神也一併說明: 「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 所以,信耶穌受洗後,有課程嗎?有的!就是「追求聖潔」。 聖潔的意思,就是「分別」,分別出:屬天還是屬地;屬靈還是屬世;順從還是悖逆。接下來,神就開始說明聖潔的「條規」。第一條: 「你們個人都當孝敬父母」 。所以,「孝敬」是聖潔的第一步,所以特別是 「帶應許的誡命」 ,因為神重視。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裏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 6:1-2) 沒想到,基督徒是全天下最孝順的人,因為神將孝順提升到聖潔的入門與首要法則。但是孝順,不是「人」眼中的孝順,而是 「要在主裡聽從父母」 ,也就是要按照神所定旨意,在活著的時候就要 「聽從」 ,而且是按聖經真理的 「在主裡」 ,不是活著時不及時孝順,死後才祭拜,只做表面化的孝順。 接下來第二條: 「也要守我的安息日」 。安息日也是帶著應許,守了就有福氣。 你若在安息日掉轉〔或作謹慎〕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這日、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你就以耶和華為樂.耶和華要使你乘駕地的高處.又以你祖雅各的產業養育你.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賽 58:13-14) 守安息日是「聖潔的第二步」,簡單的說,孝敬、守安息日,在神面前是一樣重要的,因為敬神愛人,是基督徒聖潔的基本功。守安息日一樣不是隨自己的想法、自己的意思「自創方法」去守,而是要守 「我的」 安息日,就是照神的命令去行,如同以賽亞書這裡所記的方法: 「尊敬這日、不辦自己私事、不隨自己私意、不說自己私話。」 關於聖潔,我做到了嗎? By Isaiah Kao

原來得罪人,光道歉是不夠的(利6章)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若有人犯罪、干犯耶和華、在鄰舍交付他的物上、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詭詐、或是搶奪人的財物、或是欺壓鄰舍、或是在撿了遺失的物上行了詭詐、說謊起誓、在這一切的事上犯了甚麼罪.他既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或是因欺壓所得的、或是人交付他的、或是人遺失他所撿的物、或是他因甚麼物起了假誓、 就要如數歸還 、另外 加上五分之一 、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還本主。 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把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給祭司為贖愆祭 。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無論行了甚麼事、使他有了罪、都必蒙赦免。」(利 6:1-7) 【總會早禱會心得感想】 現在的社會越來越不懂的尊重人的財物、權益、甚至身體。得罪人時,還是一副「啊不然你是想怎麼樣」的嘴臉,好一點的會說對不起,然後呢?就覺得別人一定要接受我的道歉。但是聖經中怎麼說? 在利未記第六章,樹立了得罪人的處理規範,仔細看完,就不敢隨意得罪人了。 得罪人之後,要按照這裡的處理原則處理,總共分成三個動作,每個步驟都要確實執行,缺一不可: 一、如數歸還所造成的損失: 如果是搶奪、欺壓鄰舍的財物,有多少損失就要償還多少, 「要如數歸還」 不可虧欠人。 二、再加上五分之一給人的賠罪禮: 除了彌補對人造成的傷害或損失,要如數歸還外,還要加上所造成的損失的五分之一,例如:侵佔了別人一百元,除了表達歉意,歸還一百元之外,要外加二十元以上的紅包表達歉意。 三、還要處理在神面前已造成的罪孽: 一但得罪了人,也會同時得罪了天。主耶穌在路加福音十五章浪子的比喻中提到,這位浪子小兒子強迫尚健在的父親分家產,這舉動得罪了父親,因為讓父親傷心難過。此時,除了得罪人之外,他也在悔罪的話語中說: 「父親、 我得罪了天 、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路 15:21) 像摩西律法中,得罪了人,在神面前就要準備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獻為贖愆祭,這樣才能結案。所以不要以為得罪了人,說一句對不起就好了,記得還要外加賠罪禮,還要在神面前悔改,甚至這神前的悔改,要加上必要的「贖愆祭牲」,也許就是要接受管教、病痛、災難。好像大衛王在烏利亞事件中,即使大衛深切悔改了,神還是要他的兒子以四比一的死亡比率來償還所犯的罪債。 今天,先不要談沒有信仰的外邦人,光教會內就可以常見到彼此虧負、霸凌。為何這麼容易發生?因為沒在...

神所用的人不在乎出身低(士11章)

基列人耶弗他是個大能的勇士、是妓女的兒子。耶弗他是基列所生的。基列的妻也生了幾個兒子.他妻所生的兒子長大了、就趕逐耶弗他說:「你不可在我們父家承受產業、因為你是妓女的兒子。」(士 11:1-2) 本章來到士師記所記載的第八位士師「耶弗他」,士師記中共有十二位士師,各有不同的出身、背景、性格、甚至不限男性或女性。耶弗他的出身是「妓女的兒子」,是極為卑賤的身份,也有不快樂、被排擠的童年。成年後與匪徒在一起,在他人眼中應該是不成氣候、一輩子了然的定位。耶弗他雖為世人所鄙視,也許他也曾努力要給人刮目相看,但是「妓女兒子」的宿命,在以貌取人的環境中,注定他一輩子抬不起頭,無論你有多努力。 人所嫌棄的,有時卻是神所重用的。正如耶穌基督在世上,特別選擇貧賤的家庭出生,考驗著人性那以貌取人的弱點,直到今天,又有多少人可以超越凡夫俗子那俗不可耐、卑賤不堪的世俗眼光,慧眼看見深藏於「無佳形美容」的軀殼內,璀璨光明的美好神性? 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 2:9-10) 聖經說:以貌取人就是罪!這也是筆者不斷提醒自己的經文,千萬不要守全了律法,卻因這條使自己犯罪,因此而犯了眾條。 「是妓女的兒子」 是世人的觀點;但 「是個大能的勇士」 則是神的觀點。我們持有的是神的觀點看人,還是以俗不可耐的世人觀點在看一個人? 耶弗他雖是妓女的兒子,卻也對 耶和華真神有一定程度的認識。他在耶和華真神面前陳明他的心志(參士 11:11)、也知道神的命令是不可奪取摩押、亞捫的境界: 你今天要從摩押的境界亞珥經過、走近亞捫人之地、不可擾害他們、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亞捫人的地我不賜給你們為業、因我已將那地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申 2:18-19) 於是先用好言勸退亞捫人,若不聽勸,才訴諸武力。 從耶弗他的這些作為,其實不會覺得他是一介莽夫。而且, 「耶和華的靈降在耶弗他身上」 ,使他最後贏了這場戰爭。可惜,他還是有一點信心不足,因為擔心,於是用「許願」的方式,有點半強迫神一定要幫他。其實神已經興起他為士師,就一定會幫他,像之前興起的士師們一樣。而且,他的許願,也過於衝動。 關於他許願所提到,從他家出來的第一個人,就要獻為燔祭的一事,歷史有兩種解釋:一是真的將她女兒獻為燔祭,但從希伯來書十一章提到古時信心的榜樣中也有耶弗他來看,耶弗他還是...

再思「黃金以弗得」(士8章)

基甸所要出來的金耳環、重一千七百舍客勒金子.此外還有米甸王所戴的月環、耳墜、和所穿的紫色衣服、並駱駝項上的金鍊子。基甸以此製造了一個以弗得、設立在本城俄弗拉.後來以色列人拜那以弗得行了邪淫.這就作了基甸和他全家的網羅。(士 8:26-27) 基甸所用的黃金折合今日的重量約二十多公斤重,做成了祭司求問用的背心,目的應該是要以色列民時時「求問神」,就像這次神的使者顯現,奉真神的命揀選大能的勇士基甸出來,贏得了這場不可能的戰爭。 但是,「二十多公斤重」,是給祭司穿的嗎?當然不是,是展示用的,所以 「設立在本城俄弗拉」 。這俄弗拉城,就是最初使者向基甸顯現的地方,算是一種紀念。但是,最後卻成為偶像般的用品,使以色列人行了邪淫。 做完主工,只求主記念,自己可以不要再提,不用一直講,更不需立紀念碑。 要引領教會信徒發起熱心、要廣泛傳福音引人歸真,有時我們會流於「黃金以弗得」的迷思:雖然製作的是敬拜神、求問神的以弗得,但是卻想要比別人更貴重、更美、要更能吸引目光。要知道,原本的以弗得質料是布的,顏色是藍的,代表屬天。 他們要拿金線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線、並撚的細麻、用巧匠的手工作以弗得。以弗得當有兩條肩帶、接上兩頭、使他相連。(出 28:6-7) 以弗得,其實有一定的樣式,必須要照神的命令為之,不可未經神的命令私自製作。「黃金以弗得」,表面上是敬拜耶和華真神,但黃金的材質,讓人不免懷疑基甸的內心。 另外,基甸雖然婉拒當王,但是本章似乎也敘述基甸軟弱的一面。因為他有許多妻妾、七十個兒子,儼然是君王的生活與排場。聖經這裡特別記載他有一個「妾」,孩子叫做「亞比米勒」,查了一下資料,原來「亞比米勒」是「我爸爸是君王」的意思,不知是妾取的名字,還是基甸自己取的?好像今天把自己的孩子取名時,名字的意思是「我爸爸是長老」、「我爸爸是執事」,表面上拒絕王的稱呼,內心卻不斷以王自稱? 「大能的勇士」是原本神給基甸的定義,因為神的工人被揀選時必然有神看中的特質與美好旨意。但是,人在經歷知名度摧殘之後,靈命是否仍能屹立不搖?這真是所有主所愛的工人們,所當謹慎警醒的。 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着的、就沒有 神.常守這教訓的、就有父又有子。(約貳 9) 其實,今天「黃金以弗得」似乎有越來越多的趨勢。不但是以弗得,還要超越以弗得,是「黃金以弗得」,也就是強調:龐大經費預算、足夠金碧輝煌、場面空前浩大、必須眾...

士師底波拉之歌(士4-5章)

底波拉對巴拉說:「你起來、今日就是耶和華將西西拉交在你手的日子.耶和華豈不在你前頭行麼?」於是巴拉下了他泊山.跟隨他有一萬人。(士4:14) 女人,先天就沒有男人的壯碩體格,關於女士師底波拉,聖經也沒有在她的體格上有任何著墨,可見,底波拉並沒有在力量上有任何過人之處。但是底波拉有個優點,那就是善於鼓勵同工,使他拉可以剛強壯膽。 今天我們也許沒有過人的才能,也許在恩賜上也並沒有被主所命定給予特殊的能力,但是我們卻可以在被神賦予的事工崗位上,依據真理、靠神的能力鼓勵同工,讓神的工人們能夠剛強壯膽,發揮神所給他們的恩賜。 你們要追求愛、也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其中更要羨慕的、是作先知講道。〔原文作是說預言下同〕(林前14:1) 哥林多前書這裡,是保羅願意人人祈求「更要羨慕的」恩賜,這先知講道,原文是說預言,也是勉勵人的能力。 雖然可能我沒有某方面 的特殊恩賜與能力,但我可以每日讀經、時時禱告,依靠聖靈的感動,用話語來激勵主的羊群。底波拉這句 「耶和華豈不在你前頭行嗎?」 真的是一句揉和了聖經真理與自我信仰經驗的睿智箴言啊! 接著完成戰事之後,底波拉不忘把握機會教導在這場戰爭中「袖手旁觀」的以色列人,甚至說了重話,只為了神的選民能夠反思、成長。於是唱出了「底波拉之歌」: 以色列人選擇新神、爭戰的事就臨到城門.那時以色列四萬人中豈能見籐牌槍矛呢?(士5:8) 她要百姓反省,就是因為「選擇新神」,所以才「戰事臨門」!人一但離開真神,就無法過亨通的日子,而且這次戰事發生時,以色列四萬人中就連「藤牌槍矛」也都不足以應戰、岌岌可危。 騎白驢的、坐繡花毯子的、行路的、你們都當傳揚。(士5:10) 她特別點名身為能力強、領導人的(騎白驢)、有錢有勢的(坐繡花毯子)、並那些比較沒能力、也沒錢、沒勢的一般人(行路的)都要聽,都要反省,並要傳揚。 接著指責袖手旁觀的「同胞」: ........在流便的溪水旁有心中定大志的。你為何坐在羊圈內、聽群中吹笛的聲音呢?在流便的溪水旁有心中設大謀的。基列人安居在約但河外.但人為何等在船上?亞設人在海口靜坐、在港口安居?(士5:15-17) 面對神的工,往往會看到一個現象:有的人奮力前往接受差派,有人卻好像只會坐在羊圈中聽人吹笛(看戲的心態)、雖然心中定大志、設大謀卻是只是空想一堆不切實際的計畫,或乾脆為自己想著如何賺大錢、還有的人如同等在船上隔岸觀火的、或在...

那世代、別的世代(士2-3章)

那世代的人、也都歸了自己的列祖.後來有別的世代興起、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士2:10) 約書亞記,這卷聖經中的戰記,除了亞干的事件之外,可說是所向皆捷!因為領軍的約書亞謹守遵行神的一切命令,神就與他同在,為他爭戰。 但是約書亞死後,那一代的長老也死了,神的命令就漸漸被遺忘了。 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忘記耶和華他們的 神、去事奉諸巴力和亞舍拉。(士3:7) 下一代的興起,為何與原本堅守信仰的「那世代」脱了節,成了「別的世代」? 2024年底,有一天一位美國芝加哥教會的王姐妹來找我,因為剛好十二月我有較多的時間在石牌教會守安息日。她說:有看到我在YT上的直播講道,特別是聽到石牌教會二十多年前從軟弱中興起的見證,也就是那「遊覽車之夢」,她非常羨慕石牌教會現在的感覺,也感嘆他們教會的軟弱。 最主要的問題,她說:他們移民美國已經二十多年,現在的青年都是在美國長大的,或是在美國出生的下一代。長時間缺乏充足傳道者的牧養,因為駐牧傳道所駐牧教會間都需要以飛機移動,距離非常遙遠,所以往往不是一個月、兩個月以上,才能見上傳道一面,聽聽純正的話語。而且,國外傳道真的素質上不能與台灣多數傳道相比較,在真理的研究與恩賜上都略顯不足。每次在YT上聽見台灣的講道,她總覺得收穫良多,反觀目前自己的教會,台上講得常常是自己的心得研究,鮮少有深入的真理勸勉。 她又說:有幾次她忍不住勸勉現在年輕的負責人,期盼回歸真理的講道內容,但是幾次之後,這些年輕的負責人受不了了,直接罵她「法利賽人」。最近她覺得去教會聚會,僅僅是對神的一種「盡義務」,因為每次去聚會,台上的講道都讓她感受不到神的話語,即使聚會了,卻總是更加傷心難過,聚會中如坐針氈。 她問我:我的教會會不會就這樣墮落下去?我回應:我也不知道?但是,以賽亞書二章二節所說的,「真教會必然興起」是一定會應驗的!就好像石牌教會,二十多年前,教會中沒有人敢奢望這間教會有興起的一天,要不是神憐憫我,藉著一個看似平凡無奇的夢安慰我、鼓勵我,我從沒想到這個夢,竟還是神的應許。祂似乎在跟我說:「我的教會雖因人意而軟弱,但我不會眼睜睜看她墮落、沈淪!」芝加哥教會雖然現在看不見黎明前的曙光,但不代表曙光不存在!也許要再一些時日,也許要像石牌教會一樣,必須用了二十一年的時間成就應許。 談話結束了,心想:「這一代」與「別的世代」還是要「連結...

抓住應許、主動爭取的利未人(書21章)

那時利未人的眾族長、來到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並以色列各支派的族長面前.在迦南地的示羅 對他們說 、從前耶和華藉着摩西吩咐給我們城邑居住、並城邑的郊野、可以牧養我們的牲畜。 於是 以色列人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從自己的地業中、將以下所記的城邑、和城邑的郊野、 給了利未人 。(書 21:1-3) 利未人按神的命令不能分地,只能分「城邑」,因為神就是他們的產業(民35章)。但是城邑、城邑的郊野,也是要「努力」去得,就好像過約旦河、進迦南地之前,摩西已經拈鬮好各支派的地業,但並不是直接去摩西那邊領「地契」、「直接入住」就可以,而是還要爭戰,親自走遍屬於自己的地,還要用心經營,過信仰的生活才是。 這裡看到利未人說話了!因為分地業的程序好像就要結束了,但是,稍等一下!神明明藉著摩西應許我們要在各支派中間的城邑與城邑的郊野居住啊!怎麼沒了? 「應許」的福氣,雖然注定要給我們,但是還是要去「主動爭取」。好像「應許的聖靈」,雖然一定要賜給我們,但是不去認真祈求,就可能永遠都得不到!屬靈的福氣也是一樣,這些福氣好像一位父親早已準備好,精美包裝完畢,也寫上了你的名字,可是還是要你願意主動跟主耶穌說:我想要,也就是要去祈求,這時,神就必賜給我們。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因為 凡祈求的、就得着.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太 7:7-8) 這是主耶穌的「應許」,其中第一段話是應許的內容,第二段話是在強調這是一定會成就的原因。也好比創世之初,神看亞當一個人獨居不好,於是使他沈睡,用他的一根肋骨創造一個女人。但是神將女人創造好,帶到亞當面前,讓亞當看見,神卻似乎不言語。也許,神要亞當「主動」表達接受、真心愛她。 耶和華 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他到那人跟前。 那人說 、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他為女人、因為他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創 2:22-23) 看來亞當是真心喜愛他的配偶,於是「主動」唱出了人類創世以來的第一首情歌: 「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 聖經沒看到神對亞當說:「這是你的女人,娶她!」而是讓亞當自己承認、主動表示。今天,主內未婚的青年男女,倘若主已將妳的亞當、你的夏娃帶到你面前,不管是用什麼方式,這時若有所感動,你是不是應該在禱告確認後,主動承認,而不是過度的等候,才感嘆神沒有預備? 神的應許,要抓住...